化療即用化學合成藥物治療疾病的方法, 是目前治療胃癌常用的主要手段之一, 但並非所有情況下都適合化療, 它的主要適應證有以下幾個方面:
1.晚期失去手術切除機會者;
2.切除術後復發轉移而不宜再切除者;
3.可能切除困難而行術前化療者;
4.術後輔助化療;
5.任何原因不能承受手術切除者。
相對來說, 術後輔助化療是應用較多的, 但胃癌屬於化療中度敏感的腫瘤, 術後輔助化療能否給患者帶來生存益處, 目前還有爭議, 但毋庸置疑的是對於術後存在高復發或轉移風險的患者, 應該進行術後輔助化療。
目前比較公認的胃癌術後輔助化療適應證為:
1.病理類型為低分化腺癌;
2.腫瘤累及漿膜或穿透漿膜;
3.有淋巴結轉移;
4.有脈管癌栓;
5.淺表廣泛型早期胃癌面積》5cm2;
6.多發癌灶;
7.35歲以下年輕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