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物或藥物仍然在體內蓄積, 從而可引起該藥的中毒, 因此在腎功能衰竭的病人中, 正確地調節藥物的劑量是十分重要的。
如果使用主要由腎排泄的藥物, 若仍用通常量, 則可於血液中及組織中積蓄達到中毒水準, 而發生中毒症狀。 這種中毒症狀往往被病人的尿毒癥症狀掩蓋, 而不易被察覺, 造成藥物中毒的悲劇;如果該藥物有腎毒性, 則將導致腎功能迅速的變壞, 故萬萬不可粗心大意。
在用藥時, 必須根據藥物的代謝和排泄途徑、腎功能的具體情況(主要是根據肌酐清除率), 及透析對清除藥物的能力,
在一般情況下, 藥物的首次劑量可用正常人的一次量, 但以後的劑量就要減少, 怎麼減量, 每種藥物有所不同, 醫生查腎衰的藥物使用表, 就可知道。
血液透析(血透)、腹膜透析(腹透)的病者等, 服用藥物的量也應在醫生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