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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素與化學治療可治療子宮癌

宮體癌的治療以手術為主, 可輔助放療和化療。 手術範圍及放療、化療的合理選擇, 直接取決於影響其預後的諸因素。

對腺瘤樣增生或0期病變的治療取決於患者的年齡和生育要求。 對於要求保留生育能力的年齡患者, 近年來已證明通過恢復排卵, 使子宮內膜逆轉為分泌期可使病變消失。 但由於致病因素可能依然存在, 故對這些婦女應進行定期隨訪。 對於已超出生育年齡的腺瘤樣增生患者, 子宮切除是首選療法。

激素和化學治療

如前所述, 孕激素能使異常增生的子宮內膜轉變為分泌期或萎縮性子宮內膜,

從而可導致子宮內膜腺瘤樣增生或腺瘤的萎縮、逆轉。 約1/3的晚期或復發子宮內膜癌患者對孕激素製劑有效, 尤其對肺轉移者效果最好, 約35%患者有顯著反應。 但對盆腔內復發或持續存在的病灶效果不佳。

孕激素治療的最大優點是不良反應小, 特別是無一般化療藥物抑制骨髓的嚴重不良反應, 且應用方便, 不需住院治療, 但偶有注射部位疼痛、發紅者, 少數患者有輕度浮腫、血壓升高、痤瘡及孕腺癤腫等, 但均能耐受, 故患者樂於接受。 肝功能障礙患者忌用。

孕激素治療和其他細胞毒性抗癌藥化療一樣視為姑息性而不是根治性的。 目前最常用的孕激素製劑有17-羥基孕酮或已酸孕酮和醋酸甲地孕酮。

最近報導, 雌激素拮抗劑對原發腫瘤為雌激素受體陽性的復發病變有效, 或當孕激素治療失敗, 應用此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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