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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癱早發現意義大

腦癱, 通常是指在出生前到出生後一個月內由各種原因引起的非進行性腦損傷或腦發育異常所導致的中樞性運動障礙。 小兒腦癱一定要早發現、早治療, 這樣強調是有理由的。

易康復

年齡越小, 腦和神經系統的可塑性越大。 嬰兒早期腦組織處於生長發育旺盛時期, 出生後6個月內大腦處於迅速生長發育階段, 腦部發育的可塑性和恢復能力很強, 如此時進行早期干預, 效果最好, 治療後運動障礙較易恢復, 如果錯過了不但治療難, 而且危害更大。

不留後遺症

腦癱患兒早期的腦損傷處於初級階段,

異常姿勢和運動也未固定, 此時治療可避免不良姿勢形成、肢體畸形而造成的終生殘疾。 如果腦癱患兒接受治療的時間較晚, 不對稱的異常姿勢和將會較頑固地存在, 肌肉的痙攣狀態幾乎不可能得到改善, 最後不可逆的攣縮和畸形將無法避免。

利於患兒全面成長

性格及思維能力的形成主要在學齡前, 早期發現和診斷腦癱, 並注重加強患兒在神經方面的積極訓練, 對於腦癱患兒日後神經功能的開發和康復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有利於患兒全面成長。 到了8歲以後的兒童, 大腦發育已趨完好, 與成人幾無區別, 如果腦癱患兒到此時才開始正規的治療和康復訓練, 那麼療效就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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