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症或經治療控制良好的甲亢患者, 通常對妊娠影響不大。 重症或控制不當的甲亢患者, 常合併月經異常, 受孕早低。 妊娠後也易引起流產和早產。 甲亢患者代謝亢進, 不能為胎兒提供足夠營養, 胎兒生長受限、低體重兒出生率高。 某些抗甲狀腺藥物可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 有可能造成胎兒、新生兒甲狀腺功能低下。
有些藥物有對胎兒致畸的風險, 然而假如在妊娠前曾經罹患甲亢並且已緩解, 那麼, 妊娠後對甲亢的影響, 可能會有三種情況:
一、是並無明顯影響, 整個孕期中沒有復發和加重的的症狀。
二、是妊娠後再度出現病情復發和加重的現象。
三、是在妊娠初期病情穩定或進一步好轉, 但在妊娠後期則病情加重或再現。
這三種情況相比較, 以第二種較為常見, 第一種情況少見, 第三種情況則很少見。 這是因為妊娠前母甲狀腺易出現血清甲狀腺素增高現象, 由此使得原有甲亢症狀容易復發與加重。 所以, 妊娠前曾經患有甲亢的患者, 即便病情已經緩解, 仍不可掉以輕心, 通過定期測定血清總甲狀腺素水準來觀察有無復發及加重症狀, 以便做到早發現、早治療, 儘量減輕甲亢對胎兒的不利影響。
甲亢對妊娠影響具體表現如下:
1、甲亢孕婦易致流產、早產及胎兒發育遲緩。
2、甲亢時妊娠高血壓綜合徵發生率增高。
3、甲亢產婦臨產時易發生子宮收縮無力, 使難產和滯產率增加。
4、甲亢產婦圍產期死亡率增加。
5、甲亢常合併月經異常或無排卵, 故不易妊娠
妊娠具體對甲亢的影響:
1、可使甲亢患者心臟病變加重。 這是因為妊娠可加重心臟負擔。
2、妊娠早期可使甲亢症狀迸一步惡化, 而妊娠中晚期可使甲亢症狀緩解。
3、女性再次妊娠極易使甲亢復發, 尤其在發生流產、早產、分娩、手術產合併感染時甲亢症狀加重。
4、妊娠期抗甲狀腺藥物應慎重, 有些藥物一旦停用, 可使甲亢症狀惡化
5、產褥期感染可加重甲亢, 甚至激發甲狀腺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