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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併心臟病的概述

妊娠合併風濕性心臟病、冠心病、心肌炎、心律失常或由妊娠引起的心臟病都稱為妊娠合併心臟病。 如果妊娠期發現有水腫、明顯的心臟雜音, 經過X線檢查、心電圖及超聲心動圖出現異常, 那麼孕婦有可能合併了心臟病, 當然如果妊娠前有心臟病病史, 發病的機率就更高些。

一、妊娠合併心臟病對母體的影響:

1、輕度的心臟病, 心臟代償功能尚好, 在醫生的指導下多能耐受妊娠。 對於嚴重的心臟病, 易併發心力衰竭, 危及孕婦和胎兒的生命。

2、對於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所致心臟病, 如處理不及時, 發生心力衰竭者較多。

3、曾有心力衰竭病史者, 妊娠後發生心力衰竭的機會增加。

4、凡35歲以上的心臟病合併妊娠者近期預後較差, 因為心臟病的病變隨年齡增長而進展, 心臟的代償功能隨年齡增長而減退。

5、無論哪一類心臟病合併妊娠, 凡併發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嚴重貧血、嚴重感染或伴有其它疾病者, 其預後均較差。

6、心臟病合併妊娠者預後好壞與處理有一定關係。 病情嚴重而複雜, 如診斷正確, 治療及時, 用藥恰當, 可爭取到較為滿意的結果。

二、妊娠合併心臟病對胎兒的影響:

1、孕婦心臟功能不良者, 其胎兒發育落後, 體重減輕。

2、孕婦心臟病長期慢性缺氧者, 其胎兒生長發育遲緩。

3、孕婦紫鉗型先天性心臟病或嚴重的風濕性心臟病者,

可引起早產、死胎或臨產時死產。

4、先天性心臟病合併妊娠, 其子女發生先天性心臟病的可能性較無先天性心臟病妊娠者為高。

如果出現這些症狀, 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來應對:

1、早期發現, 早期治療。 孕婦活動後咳嗽或夜間咳嗽, 白晝好轉者, 常為心力衰竭的先兆表現, 切不可判斷為上呼吸道感染, 而延誤治療。

2、充分休息、充足睡眠及保恃精神愉快。 休息時孕婦取半坐位, 嚴重呼吸困難者, 暫時取雙足下垂體位, 以減少回心血量, 減少心臟負擔, 每夜睡眠9-10小時, 中午休息1-2小時。 應有愉快的心情, 以免引起心臟病發作。

3、加強營養及糾正貧血。 攝取高蛋白飲食, 保證每日蛋白質80克, 少攝糖類食品。 食用鐵劑或含鐵豐富的食品, 如豬血、瘦肉及豆製品。

妊娠後期可口服硫酸亞鐵, 以維持血紅蛋白正常水準。 整個妊娠期體重增加不應超過10公斤, 除有明顯水腫, 不需嚴格限制鈉鹽。

4、及早控制感染。 妊娠期的任何小手術和外傷均應及早應用廣譜抗生素, 防止上呼吸道感染對預防心力衰竭有重要作用。

5、定期進行產前檢查。 早孕期最好每兩周去醫院檢查1次, 妊娠20周後應每週檢查1次。 加強對孕婦心臟及胎兒生長發育情況的監護, 儘早住院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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