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過敏體質或有較肯定的過敏原引發。
2.有下述臨床表現:
(1)前驅症狀:在紫癜發生前1-3周有低熱、上呼吸道感染及全身不適等症狀。
(2)典型的皮膚紫癜及相應皮損。
(3)病程中可有腹痛或累及關節或腎臟。
3.血小板計數, 血小板功能和凝血時間均正常, 毛細血管脆性試驗陽性。
4.組織學檢查:受累部位皮膚或組織中可看到較勻一的過敏性血管炎, 毛細血管後小靜脈有大量白細胞浸潤, 纖維樣壞死和紅細胞滲出血管外, 血管壁可有源性壞死, 上皮細胞增殖。
5.除外其他疾病引起的血管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