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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婦女得皮膚病用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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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婦女皮膚瘙癢的原因:

臨床上常見一些患有皮膚疾病的妊娠婦女全身抓得體無完膚, 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妊娠期用藥的特殊性;二是臨床醫師的防衛過度;三是大多數妊娠婦女恐懼用藥。

臨床常見妊娠期婦女所患妊娠瘙癢性, 感染性疾病相關的兩大類皮膚病。 瘙癢性疾病常見妊娠後或與妊娠有關的妊娠性癢疹, 肝膽淤積綜合征等引起的妊娠瘙癢;妊娠前就有的濕疹, 神經性皮炎等皮膚病復發。

妊娠期婦女如何用藥?

這確實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

瞭解妊娠期胎兒生長的基本知識有助於醫患雙方正確應對妊娠期皮膚病的防治。

妊娠期用藥按照妊娠分懷孕頭三個月, 3―6個月, 6―9個月三個階段。 頭3月是關鍵, 其中在懷孕第2周到2周半, 細胞尚未分化, 此時主要影響自發性流產而不是先天性異常。 第2周半到第8周, 胎兒器官處在發育階段, 此期主要考慮細胞分化所受藥物的影響, 導致先天性異常。 第3月到第6月, 各器官系統發育成熟, 此時用藥主要影響器官功能, 如母親使用碘, 可導致胎兒甲狀腺功能降低。 妊娠第6月到9月(產前), 主要考慮用藥對母體羊水, 胎兒腦, 呼吸等功能的影響。

妊娠期皮膚病治療三大原則:

一是發生面積較小, 可以控制不抓癢的患者, 處理可不用藥或使用中藥類外用製劑如玫蘆消痤膏等:

二是癢感和病情嚴重, 在上述處理無效情況下, 可以加用糖皮質激素如潑尼松每天15―30mg, 但病情控制即減量。

三是面積較大, 癢感較明顯的患者, 可以使用上述中藥類外用藥或加弱至中效類皮質類固醇製劑如丁氫化可的松(尤卓爾或來可得), 0.1%糠酸莫米松(艾洛松)等。 抗組織胺藥使用氯笨那敏, 賽庚啶或氯雷他定等:

感染性疾病主要有帶狀皰疹, 膿皰性疾病等病毒, 細菌類疾病。 由於帶狀皰疹為自限性疾病, 如疼痛可以忍受, 可適當單用防止感染外用藥。 抗病毒藥對部位特殊如頭面部, 範圍較大, 痛感明, 可以考慮使用FDA分類B類藥, 對動物已經證實沒有致畸性的泛(伐)惜洛韋。 抗生素使用尤其在妊娠頭三個月使用青黴素或紅黴素最安全,

其他時期也可以考慮頭孢類。 外用可以選擇紅黴素或新黴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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