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記在醫藥上稱為母斑或者是痣, 是皮膚組織在發育時異常的增生, 在皮膚表面出現形狀和顏色的異常。 胎記可以在出生時發現, 也可能在出生幾個月後才慢慢浮現。 醫學上的解釋是, 出生不久的嬰兒身上有胎記, 大多數情況下屬于正常生理現象。 根據對比研究, 這是炎黃子孫的一個特殊標記, 白種人黑種人是沒有的。
隨著孩子年齡增長, 真皮內細胞沉積的色素逐漸減少, 以後也會自行消退。 大約2歲左右完全消失, 但少數可部分地保留終身。 它不會給身體健康和發育帶來不良影響, 因為部位隱蔽,
但是, 有些毛細血管瘤, 早期與紅色胎記外表相似, 但大多數于嬰兒生後半個月左右才出現, 生後6個月內生長迅速。 可高出皮膚約0.3-0.5釐米, 呈紫紅色, 逐漸變成鮮紅色。 少數半年後顏色逐漸變暗, 中央發白, 變薄變癟, 至1歲左右呈褐黃色, 局部鬆軟, 2-3歲時大部分吸收, 到學齡期可完全消退。 但絕大多數毛細血管瘤不經及時治療, 不會自行消失, 且有不斷發展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