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時用藥是保證治療效果的關鍵, 但由於各種原因, 漏服藥物的情況在臨床時有發生。 這時患者可能感到茫然, 不知是否應當補服, 該怎樣補服。
算:計算錯過的時間, 判斷是否需要補服。 並不是所有漏服情況都要補。 一般來說, 如果發現漏服的時間處於兩次用藥時間間隔一半內, 可按量補服;如果超過此間隔的一半以上, 一般不需要再補服。 此規則適用於多數非處方藥和部分處方藥, 但降壓、降糖藥的用法, 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處理。 例如磺脲類降糖藥, 應在早餐前半小時服用,
定:能夠補服的藥物, 下次服藥的間隔時間不變。 補服藥物後, 下次服藥不能再按照平常的時間, 而應保證服藥間隔, 以免造成藥物濃度過高, 增大發生不良反應的風險。 例如每天需要服用3次的抗生素, 不是跟著三餐服用, 而是每隔8小時服一次。 如果早上7點吃藥, 本應下午3點再服一次, 若到了4點才想起來吃, 那第三次服藥的時間也應向後推1小時。
過:如果超過了補服的時間, 應分情況處理。 例如長效降壓藥每天只需要服用一次, 在服藥後的48小時甚至72小時內, 血液中的藥物還能維持一定的濃度,
調:補服後, 必要時應調整後續的服用時間。 有些特殊情況, 補服後還需要調整服用時間, 以保證治療效果。 例如進行移植和心臟瓣膜置換的患者需要長期服抗凝藥, 如果漏服1次, 在後續的12天內應逐步調整, 直至恢復到原來的服藥時間。
溫馨提示:生活中的一些營養保健藥、微量元素、維生素等出現漏服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