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記表現為不同顏色、不同程度的色素沉著或色素脫失斑片, 如雀斑、太田痣、無色素痣、咖啡斑、蒙古斑、色素性毛表皮痣和伊滕痣等;也可表現為淡紅、鮮紅甚至深紅色的血管損害, 還可表現為皮膚的良性腫瘤, 如鮮紅斑痣或血管瘤等。
以往醫學上應用了許多辦法來解決胎記:如:淺部放射線、皮膚磨削術、皮膚移植術、同位素療法、液氮冷凍療法等, 但這些療法或因療效較低, 或因不可避免的不良反應, 如造成瘢痕形成、色素沉著或色素脫失等嚴重的並發病, 限制了在胎記治療上的應用。
直到二十世紀八十年代,
鐳射對於各種胎記的療效比較明確, 對於表淺的皮膚損害如雀斑、毛細血管擴張等, 使用鐳射均能較快地有效去除;對於太田痣等黑色皮損, 一般4-6次鐳射治療會使病人的皮損完全消失, 皮膚恢復正常;鮮紅斑痣等皮膚血管病的鐳射治療效果也非常顯著。
雖然針對不同的胎記, 醫生會選擇不同的皮膚鐳射設備進行治療, 但大致過程基本相同。 治療後局部可能出現滲出、結痂、腫脹甚至水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