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發性急性腎炎經過治療已痊癒,
妊娠一般沒有什麼危險。
但是最好在急性腎炎臨床表現消失3年後才妊娠,
這時就會更安全了。
腎病綜合征如果無高血壓,
腎功能正常時可以妊娠。
當然妊娠時會有蛋白尿增多,
但腎臟病本身一般不會惡化。
如果血中的白蛋白明顯降低,
有可能引起胎兒體重不足或早產。
此外,
有些腎病綜合征的病人,
妊娠容易發生血栓形成,
從而引起其他部位的病變。
慢性腎小球腎炎的病人當發生高血壓或輕度氮質血症的時候,
如果妊娠,
容易發生妊高征,
也容易引起胎兒死亡。
因此決定是否能懷孕要慎重。
如果在妊娠的早期就出現妊高征症狀。
應該中止妊娠,
因為即使繼續妊娠,
胎兒多難存活,
而且會使原來的腎臟病惡化。
IgA腎病臨床上主要表現為血尿者,
在妊娠時容易發生高血壓。
如果懷孕,
應該十分注意監護,
定期到醫院檢查。
一些全身性疾病引起的腎臟損害,
如糖尿病性腎病,
在妊娠時一般不會引起腎病惡化。
但是容易發生高血壓和妊高征,
也容易引起胎兒死亡。
因此糖尿病腎病的病人對懷孕要慎重考慮。
患狼瘡性腎炎病人可以懷孕和生兒育女,
但應該很慎重,
要在病情完全緩解後一年,
經醫生的同意才能懷孕,
在整個妊娠期,
應有腎科醫生嚴密監護和給予適當治療。
總的來講,
腎臟病人如有下面幾種情況時懷孕要慎重:①血壓增高的病人,
妊娠時容易產生某一些合併症,
例如心力衰竭等,
病人一般不能承受妊娠;②腎功能中度的損害,
血肌酐為123—265μmol/L,
此時妊娠,
原有的腎臟病和腎功能會惡化;如腎功能嚴重的損害,
血肌酐超過265μmol/L,
血尿素氮超過11mmol/L時,
禁止懷孕。
那麼,
有些婦女患了腎臟病又想懷孕時該怎麼辦呢?首先要瞭解自己的病情是否能耐受懷孕,
如果你的病情是穩定的,
血壓和腎功能也正常,
而且你渴望生一個孩子,
你可以到腎科醫生那裡,
徵詢是否可以妊娠,
而且懷孕後應定期去醫院檢查,
到懷孕32周後,
應每週去醫院檢查一次。
主要檢查尿常規、血壓、腎功能和胎兒情況。
如有血壓增高,
要臥床休息,
如果腎功能下降,
則要中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