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張最近喜得貴子,由於丈夫同她一樣,也是白領,平時工作較忙,雙方父母都不在身邊,無法照顧孩子,因此專門請了一個全天候的保姆照顧月子裡的小張及其兒子。
請來的保姆李阿姨,手腳勤快,而且很疼愛小寶寶。 只要有空,就把小寶寶抱在手裡,小寶寶哭了,李阿姨就會把小寶寶放在懷裡左右搖晃或者搖籃裡搖動,直至小寶寶不哭為止,效果還確實不錯。 有時候,李阿姨為了逗小寶寶高興,還會把他高高托起又放下,直引得他笑個不停。 可沒料到,經常性的搖晃和身體起落,容易使小寶寶得嬰兒震盪綜合征。
嬰兒震盪綜合征常見於6個月左右的嬰兒。 研究表明,嬰兒年齡越小越容易受到震盪的損傷。 主要表現為失明、癱瘓、反應遲鈍、神志恍惚、驚厥等,長大以後導致智力低下,發育遲緩,嚴重者則致顱內血腫而死亡。
早在1940年,美國一家兒童醫院的醫生便發現搖晃對嬰幼兒的危害,提出了嬰兒震盪綜合征的概念。 嬰兒的各種器官較稚嫩,發育不完善,因此搖晃嬰兒,大腦會隨著搖晃的慣性作用於堅硬的顱骨內板反復碰撞而引起腦震盪、腦水腫,或造成大腦毛細血管破裂,或引起視網膜毛細血管充血甚至視網膜分裂,由此而造成不測之虞。
因此,家長或者旁人千萬不要經常及過度搖晃或者上拋嬰兒,搖籃也儘量少用。 童車也不宜多用,特別是在高低不平的路上,更不宜使用童車,以免顛簸而有損嬰兒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