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斑狼瘡急性期及穩定期維持治療都離不開糖皮質激素, 很多研究資料都表面, 即使是紅斑狼瘡女性妊娠後也不宜驟然停用糖皮質激素, 因為該類藥物有利於病情的穩固, 降低復發的風險。 那麼紅斑狼瘡女性在妊娠期應如何選擇糖皮質激素種類及使用劑量呢?
1、根據孕周選擇適宜的用藥
一般而言, 妊娠前三個月糖皮質激素的使用劑量不宜過大, 最好控制在潑尼松≤10mg/d。 因為妊娠前三個月是胎兒各器官、系統發育的關鍵時期, 此時大量使用糖皮質激素可使胎兒發生唇裂、齶裂等缺陷的風險增加。
2、選擇適宜的糖皮質激素種類
潑尼松可被胎盤產生的脫氫酶氧化而失活, 不易通過胎盤, 因而對胎兒的影響較小;地塞米松透過胎盤屏障的比例約為46%, 對胎兒的影響較大, 應避免適宜;甲潑尼龍等藥物透過胎盤屏障的比例不明, 還有待進一步的試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