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以上的紅斑狼瘡患者會在妊娠期間出現病情加重。 近30年內來的臨床資料顯示, 妊娠早期疾病緩解的紅斑狼瘡患者, 會在妊娠期間和產後病情加重的發生率正呈進行性減少。
在妊娠期間出現臟器受損的狼瘡患者應特別加強病情的監測, 因為妊娠會進一步增加原本功能不全臟器的負擔, 尤其是對於存在腎炎的紅斑狼瘡患者來講更為重要, 否則會威脅到患者的生命。
此外, 在不同的病情活動階段, 狼瘡患者病情加重(或出現持續性症狀)的頻率也不同。 對於病情已經緩解至少六個月的患者來說,
經臨床調查發現, 紅斑狼瘡在妊娠期病情加重的典型症狀常常表現為全身症狀, 可包括腎臟病變或皮膚關節受累等。 而妊娠前患有高血壓、氮質血症以及狼瘡活動性病變等, 都是是妊娠期間狼瘡病情加重的危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