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性紅斑狼瘡是一種全身性免疫疾病, 可累計皮膚及多個器官, 嚴重影響患者正常工作生活, 正確診斷並及早進行治療是可減少病人的痛苦。
美國風濕病學會1982年的 對系統性紅斑狼瘡診斷標準進行修訂, 凡以下11項標準中, 如果有≥ 4 項陽性(包括在病程中任何時候發生的), 則可診斷為系統性紅斑狼瘡, 其特異性為98%, 敏感性為 97%。
①顴部紅斑:顴部遍及扁平或高於皮膚的固定性紅斑, 常不累及鼻唇溝部位;
②盤狀紅斑:面部的隆起紅斑, 上覆有鱗屑;
③光過敏:日曬後皮膚過敏;
④口腔潰瘍, 經醫生檢查證實出現口腔潰瘍;
⑤關節炎:非侵蝕性關節炎, ≥ 2 個外周關節;
⑥漿膜炎:胸膜炎或心包炎;
⑦腎病變:蛋白尿 > 0.5g /d 或細胞管型;
⑧神經系統病變:癲癇發作或精神症狀;
⑨血液系統異常:溶血性貧血或血白細胞減少或淋巴細胞絕對值減少或血小板減少;
⑩免疫學異常:狼瘡細胞陽性或抗 dsDNA 或抗 Sm 抗體陽性或梅毒血清試驗假陽性;
○11抗核抗體陽性:抗dsDNA抗體陽性, 或抗Sm抗體陽性, 或抗磷脂抗體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