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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頭壞死的治療原則

經過多年的治療與觀察, 總結幾萬例患者的治療經驗, 綜合幾千篇文獻報導, 認為治療股骨頭壞死總的原則應該做到“四個結合”, 即全身治療和局部治療相結合;治骨與治筋相結合;制動與練功相結合;醫生指導與患者合作相結合。 也就是“統觀全域, 動靜結合, 骨筋並舉, 醫患合作”。

一、全身治療與局部治療相結合

股骨頭壞死是局部性疾病, 還是全身性疾病?我們認為, 股骨頭壞死是一種全身性的疾病, 表現在局部而已。 它正像心血管病引起的心肌梗死、腦血管病的腦梗死一樣, 表現在局部。 事實上也證實了股骨頭壞死不僅表現在一個股骨頭的局部,

如雙側股骨頭均發生壞死, 甚至同一機體的多發骨壞死;股骨頭壞死後全身的微循環、血液流變學均發生變化。 此外, 股骨頭壞死後發生肢冷、放射痛、肌肉、關節囊、韌帶等一系列改變, 均說明了它是一個全身性疾病。 有的患者一側的壞死股骨頭做了人工關節置換術, 可是不久另一側股骨頭又發生了壞死, 也說明了股骨頭壞死不是一個單純局部的疾病。

既然考慮了股骨頭壞死是一種全身性疾病, 因此, 在治療上就應採取全身治療的措施。 例如應用擴張血管、活血化瘀、培補肝腎、強壯筋骨等藥物。 在進行局部治療, 如局部貼敷藥物、穿刺注藥、鑽孔減壓、開窗減壓、截骨轉位、骨塊移植乃至關節置換的同時,

也都應同時採用全身治療措施。 同樣, 在進行全身治療的同時, 也應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 採用不同的局部治療措施。

總之, 在治療過程中, 把局部治療和全身治療有機地結合起來, 避免那種機械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片面治療傾向, 就會取得良好的治療效果, 因此, 我們強調局部治療要和全身治療相結合。

二、制動與練功相結合

治療股骨頭壞死的傳統治療方法之一, 就是讓患者臥床, 患肢牽引, 以此來限制患者的活動和負重, 以期減少股骨頭的負荷, 達到治療的目的。 但是, 臥床牽引所帶來的副作用, 諸如肌肉萎縮、關節囊及韌帶攣縮、關節僵硬, 則會使患病的肢體“雪上加霜”, 使肢體的功能障礙更加明顯。

因此, 我們極力主張, 在限制其負重和行走的前提下, 加強其功能鍛煉, 這不僅可以防止運動器官不運動所產生的併發症, 而且可以舒筋活血、磨造關節、保持和改善功能, 為整個治療創造條件。 我們在醫療實踐中, 經常可以見到, 患者越是疼痛, 就越不活動, 越不活動, 就越加疼痛, 關節就越加攣縮, 形成了惡性循環。 相反, 如果克服疼痛, 積極練功, 反而疼痛減輕, 肢體功能改善。

總之, 我們主張制動和練功相結合, 就是在不負重下, 積極、刻苦地開展功能鍛煉, 再配合其他治療, 就能取得良好的治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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