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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喜歡搶別人的玩具要怎麼辦

當父母領孩子去做客, 或是同事親友領孩子來訪, 小孩子在一起玩非常高興, 但常會發生爭搶玩具這類不愉快的事, 尤其是2歲左右的孩子, 在一起玩耍時, 常常不打招呼, 就抱走對方的東西。 反之, 他們卻從不肯大方地交出一件他們擁有的東西, 他們死抱住不肯放手或是互相用力撕打, 抓撓對方, 以維護自己佔有的權利。 一旦不能戰勝對方, 東西被搶走, 他們會放聲大哭, 尋求支援。 這種現象, 在一歲前或三歲後的孩子們身上, 表現都不如此強烈, 這和兒童的活動方式, 自我意識發展的水準有密切關係。

1歲前的孩子, 基本上是個體活動。 他和其他孩子交往時, 也會發生不打招呼, 互相拿對方的玩具的現象, 但“矛盾”一般不會激化。 有時, 孩子甚至會自動將玩具扔掉, 或者遞給別人。 當然, 如果他吃奶時, 奶瓶被搶走, 他會大喊大叫, 這在雙胞胎之間常發生打鬧, 因為沒奶吃會“危及”他的生存。

3歲後的孩子, 自我意識已有一定發展, 不僅意識到自己獨立存在, 意識到自己的力量, 已能清楚地區分主體和客體的關係, 而且頭腦中有了物主代詞“你的”、“我的”、“他的”的概念。 這時, 其佔有欲方面的表現, 不象2歲左右的孩子那樣突出。

原因主要來自兩個方面:活動的發展和語言的發展。 就活動的發展看, 3歲前兒童主要是個體活動, 3歲兒童有一種強烈地要求相互交往的願望,

兒童也產生了為了群體活動的需要, 玩具, 物品也需要相互交換的願望, 群體活動增多。 為了群體活動的需要, 玩具、物品也需要相互交換, 例如, 玩皮球, 你扔過來, 我扔過去, 不論皮球屬於誰, 在玩的過程中, 皮球必須在兩人之間交往, 如果一個人死抱住不放, 就玩不成。

孩子本身的交往的活動, 促進了孩子對物的交往的必然性認識。 另一方面, 就語言發展看, 這時孩子不僅掌握了“我的”和“我”, 同時也掌握了“你的”、“你”和“他”等。 當孩子僅僅意識到自己的力量和獨立存在, 僅僅懂得“我的”含義的時候, 他們自然會認為“我的”是“我的”, “你的”也是“我的”。 但是, 當孩子不僅意識到自己的存在和力量, 而且意識到別人的存在和力量,

同時, 懂得在“我”之外, 尚有“你”和“他”, 情況就大不相同。 他逐漸意識到“我的”是“我的”, “你的”是“你的”這個現實。 這時, 搶奪玩具的現象就會減少。

2歲左右的孩子, 偶爾搶奪了別的孩子的玩具, 或不肯拿玩具給別的小朋友玩, 也不必擔心。 這並非“強盜”行為。 隨著他的知識經驗的增長, 交往願望的日益強烈, 語言的發展等, 他會自行克服這種毛病。 如果孩子經常搶奪別的小朋友的玩具, 則需要父母適當注意。 可以讓他多與稍大於他的孩子在一起玩, 較大的孩子懂得如何保衛自己的權利;制止他的搶奪行為。 反之, 如果孩子的玩具經常被別的小朋友搶走, 孩子無力保護自己, 父母則應避免讓他和較大的孩子在一起,

並設法引導他, 在和小朋友相處時, 大膽些, 潑辣些。

2歲左右的孩子, 常常不情願把玩具給別的小朋友玩, 這是正常的心理。 當其他小朋友想玩他的某個玩具時(尤其是他正在玩的玩具), 父母不應強制他“禮讓”給別人。 如果每次你都要他不情願地禮讓, 孩子會覺得, 不僅小朋友, 連大人, 包括自己的父母都想搶走他的東西, 這會促使他佔有欲更強。 正確的方法是引導他願意和別的小朋友玩, 從中再想一些可以讓他們分享玩具的玩法。

例如:一輛小汽車, 兩個小朋友對開;一輛三輪車, 一個騎, 一個推, 達到分享的目的。 尤其, 現在都是獨生子女, 學會分享尤其重要。 在家中, 家長就要培養孩子從小習慣和別人平等生活。 例如:吃糧果或點心,

父母就要有意識地人人分到, 不能光讓孩子一人享用。 有好吃的點心, 新的小人書, 父母也要鼓勵孩子拿出去和小夥伴一起吃, 一起看。 使孩子順利渡過這一時期, 朝正常的方向發展。 因此, 只要教育得法, 一山是能容二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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