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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眼睛為何大部分為遠視?

 

嬰兒出生後, 眼球小, 眼軸短, 所以幾乎都是遠視, 或兼有遠視散光, 隨著年齡增大, 眼的發育長大, 眼軸增長, 才能發育成為正視眼(無遠視、近視、散光)。 只有當眼軸繼續延長, 那就成為近視眼。
因此, 嬰幼兒近視眼很少, 發生率僅1-1.5%, 這類近視眼為病理性近視眼。
學前兒童的生理性遠視
學齡前兒童的眼睛在生長發育中有一定的生理遠視, 是眼發育的正常過程, 它的正常值為:3-4歲遠視200度以內, 4-5歲遠視150度以內, 6-8歲遠視100以內, 超過正常範圍的, 則為異常的或病理性遠視。
異常的或病理性遠視是眼發育不良或發育異常的表現,

而異常的或病理性遠視又會進一步影響眼的正常發育, 使它處在一個不良的惡性循環中。 這種影響又與遠視的度數或雙眼屈光度數相差成正比, 即遠視度數越大, 雙眼度數相差越大, 對眼的生長發育影響也越大。
雙眼屈光度數相差>250度稱為屈光參差。
異常的或病理性遠視對眼發育的主要影響
表現為:視力低常(正常兒童視力為3-4歲≥0.6, 4-5歲≥0.8, 5-6歲≥1.0, 低於上述標準稱為視力低常)、弱視(眼無器質性病變, 戴鏡視力不能矯正達0.8以上)、斜視及其它視功能障礙, 如融合功能障礙(在同視機檢查中, 不能將兩個圖像融為一體, 如獅子關不進籠子, 動物的耳朵、尾巴長不到身體上等等)、立體視覺障礙。
特別提醒:年輕父母對兒童異常的病理性遠視要有足夠的重視。

早期預防與治療
處在生長發育期的眼睛有很強的可塑性, 異常或病理的遠視只要能及早發現, 並及時採取正確的醫療干預和矯治, 完全有可能使之恢復為正常的發育。
異常或病理性遠視的主要表現是視力低常, 早期發現兒童視力低常最有效最簡便的方法是視力檢查。
由遠視所引起的兒童弱視、斜視及其他視功能障礙, 只要在兒童時期得到及時正確治療和訓練也完全有望恢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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