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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藥“一日三次” 也是有講究的

藥品的服用方法是一個和藥品副作用同樣需要關注的重要問題。 如果方式、時間不正確, 與飲食的搭配不合理, 不僅不利於藥效的發揮, 還可能導致各種你意想不到的危險。 服藥不能簡單的隨一日三餐服。

“一日三次”是藥物學家根據實驗測定出藥物在人體內的代謝速率後規定的, 意思是將一天24小時平均分為3段, 每8小時服藥一次。 只有按時服藥才能保證體內穩定的血藥濃度(血液中藥物的濃度), 達到治療的效果。

如果把3次服藥時間都安排在白天會造成白天血藥濃度過高, 給人體帶來危險;而夜晚又達不到治療濃度。

“飯前服用”則是指此藥需要空腹(餐前1小時或餐後2小時)服用以利吸收。 如果你在吃飯前剛吃進一大堆零食, 那此時的“飯前”可不等於“空腹”。

而“飯後服用”則是指飽腹(餐後半小時)時服藥, 利用食物減少藥物對胃腸的刺激或促進胃腸對藥物的吸收。 同樣, 如果你在飯前剛吃進不少零食, 也不必教條得非要等到飯後才服藥。 不能躺著服藥。 躺著服藥, 藥物容易黏附於食管壁, 不僅影響療效還可能刺激食道, 引起咳嗽或局部炎症, 嚴重的甚至損傷食管壁, 埋下患食管癌的隱憂。

所以, 最好取坐位或站姿服藥。 不能幹吞藥。 有些人為了省事, 不喝水, 直接將藥物幹吞下去, 這也是非常危險的。 一方面可能與躺著服藥一樣損傷食道,

甚至程度更嚴重;

另一方面沒有足夠的水來幫助溶解, 有些藥物容易在體內形成結石, 例如複方新諾明等磺胺類藥物。 不能對著瓶口喝藥。 這種情況尤其多見於喝糖漿或合劑。 一方面容易污染藥液, 加速其變質;另一方面不能準確控制攝入的藥量, 要麼達不到藥效, 要麼服用過量增大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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