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精神病可以檢查出來嗎?其實目前是沒有儀器檢測精神病, 都是通過各種量表以及醫生的判斷來確診的。 對於懷疑自己孩子患上精神病後, 應該及時到醫院做檢查, 確定是患上疾病後更好的進行治療, 才能更早控制病情。
精神檢查的方法主要是觀察和談話。 談話的技巧和注意觀察是觀察病人的行為, 這種觀察要在自然的情境下進行, 在交談時也應同時進行觀察。 病史記錄應該一次完成, 但觀察應該不斷進行, 因為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場合, 病人可以表現不同的行為。 有許多行為醫生不一定看得到,
與其他科的檢查相比, 精神檢查有下列特點:①檢查發現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于醫生與病人的關係。 內科檢查主要是視、觸、扣、聽和各種特殊檢查, 在這裡醫生占主動地位, 容易發現問題;精神科的檢查主要靠談話, 醫生是否能掌握主動很大程度上決定於醫患關係, 而如何建立良好醫患關係和掌握交談技巧不但是一種技術, 也是一種藝術, 需要在實踐中學習, 需要經驗的積累。 ②精神症狀的波動很大, 幾次檢查之間, 發現可有相當大的不同, 這對有經驗的醫生來說也是如此, 因此根據一次檢查得出的結論不一定可靠, 只能稱為“初步印象”。
人的精神活動是統一的整體, 但為了敘述的全面和清晰, 精神檢查的記錄常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一般表現和行為
一般表現和行為是最先觀察所得到的總體印象。 首先觀察病人的面色和身材, 這反映一般健康情況.如果有軀體病容, 應考慮排除軀體疾病。 如果病人明顯消瘦, 也應考慮有軀體疾病的可能, 或者應排除神經性厭食、抑鬱症或慢性焦慮症。
二、言語和思維
言語是思維的表達形式.是思維的代表, 但不是思維的全部。
首先是注意言語的速度。 躁狂患者一般速度很快, 抑鬱患者則很慢。 其次是言語的表達方式, 是否以某種特殊的腔調說話, 是否用一些別人不懂的“切口”、“新名詞”或創新詞。 有時某些名稱雖不是創新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