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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治療包括四方面

骨折治療主要包括復位、固定、功能鍛煉、內外用藥四個方面:

1.根據重定方法的不同, 可分為閉合復位法與開放性復位法。 閉合性復位法即通過非手術方法達到骨折端重定的目的, 臨床常用徒手重定法、器械復位法、牽引復位法等;開放復位法指通過外科手術達到骨折復位, 一般多與內固定同時完成。

2.根據骨折固定方法的不同可分為外固定法、內固定法及骨外固定法。 外固定法:是臨床常用的固定方法, 包括石膏固定。 小夾板固定、牽引固定;內固定法:通過外科手術在開放復位或閉合重定後採用金屬或生物材料維持骨折端對位的技術,

其基本方式有三類, 即髓內固定、皮質外固定及複合固定;骨外固定法;指用金屬框架將穿入骨骼中的鋼針聯結成一整體, 並對骨折斷端起固定作用, 兼有復位作用。

3.功能鍛煉:練功活動是骨折治療的重要組成部分, 按照骨折早、中、晚期的不同特點, 結合具體的骨折部位、類型、穩定程度, 在醫護人員指導下進行功能鍛煉, 可促進骨折癒合, 防止肌肉萎縮、骨質疏鬆、關節僵硬等併發症。

4。 藥物:中醫按骨折三期辯證用藥, 西醫按不同的骨折選擇抗菌消炎、消腫止痛、營養支持、補鈣及維生素等對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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