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鱗狀細胞癌對放射治療較敏感, 放療的優點是能保存喉功能, 尤其是早期聲門癌。 當然喉癌放療也要遵循其適應證才可取得良好療效。
1. 聲門癌:T1~T2病變, 局限於一側或兩側聲帶, 癌瘤未侵犯前聯合、杓區或聲門下區時, 應首選根治性放療。 放療效果與手術治療等同, 尤其T1患者5年生存率可達90%, 少數復發患者還可行挽救性手術。
2. 聲門上區癌:T1N0病變限於一側聲門上區、喉室、室帶, 可單行根治性放療, 但放療後要密切隨訪觀察, 如有復發應立即手術。
3. 聲門區癌、聲門上區癌:癌變較為廣泛的患者可行計劃性術前放療或局部放療,
4. 喉癌晚期:T3~T4的病變不適合手術治療者, 可行放療姑息以緩解病情, 延長患者生命。
Tips: 聲門型喉癌分期
T1:腫瘤局限於聲帶, 可侵及前聯合或後聯合, 聲帶活動正常。
T2:腫瘤侵犯聲門上區和/或聲門下區, 和/或聲帶活動受限。
T3:腫瘤局限於喉內, 伴有聲帶固定和/或侵犯聲門旁間隙, 或甲狀輭骨輕微破壞。
T4a:腫瘤侵犯穿過甲狀輭骨和/或侵犯喉外組織, 如氣管、包括深部舌外肌在內的頸部軟組織、帶狀肌、甲狀腺或食管。
T4b:腫瘤侵犯椎前間隙, 包繞頸動脈或侵犯縱隔結構。
區域淋巴結
N0:無區域淋巴結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