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癌是發生在喉黏膜部的惡性腫瘤, 患者常在術前或術後進行放療, 作為輔助或鞏固治療, 然而放療後所出現的一系列併發症也讓患者痛苦萬分, 應引起注意。
放射性喉軟骨膜炎及軟骨壞死
經放射治療, 喉黏膜下血管及淋巴管栓塞易發生水腫。 放射初期患者可出現聲門水腫, 放療後數月發生喉部幹痛, 皮膚紅腫, 這是喉軟骨膜炎的主要表現, 隨著症狀進一步發展出現軟骨壞死。
尤其放射過量, 或者放射前喉軟骨已被腫瘤侵犯或曾做過喉軟骨手術的患者, 放療後若反復取活檢, 容易因進一步感染而致軟骨壞死。
喉黏膜水腫
喉黏膜水腫是放療常見的併發症, 一般在1~2個月內消失, 如果水腫持續6個月以上未消退, 或消退後重新又出現, 這種情況應考慮癌腫未被完全清除或控制, 應立即採取措施, 明確診斷, 及時治療。 喉黏膜水腫與放射性喉軟骨膜炎及軟骨壞死的主要區別是沒有疼痛及皮膚紅腫。
喉局部炎症
喉癌患者放療後由於喉部對放射線較為敏感, 可能出現喉局部炎症, 可併發呼吸困難, 患者表現為咽部幹痛, 吞咽困難, 發聲困難, 以及照射野內色素沉著等。 嚴重影響患者痊癒, 為降低放療造成的局部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