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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過敏藥物引起的過敏反應怎麼辦

如何治療抗過敏藥物引起的過敏反應
抗過敏藥物導致的過敏反應一般不發生於首次用藥。 因為藥物過敏反應是一種“抗原抗體反應”, 藥物大多是一種半抗原類物質, 它第一次進入人體後, 會刺激人的免疫系統產生相應的抗體, 當這種藥物再次進入人體後, 才會引發抗原抗體反應, 從而使人發生過敏。

應用抗過敏藥物的過程中, 疾病遷延不愈或出現新的過敏反應症狀, 如瘙癢、皮疹, 甚至休克, 應想到抗過敏藥物引起過敏反應的可能, 並積極給予抗過敏治療和對症治療。 如果治療有效, 基本上可以做出診斷。

對於疑為引起過敏反應的抗過敏藥物, 可做皮膚試驗(如斑貼試驗、劃痕試驗)、黏膜試驗或用生理鹽水稀釋成0.1%的稀釋液做皮內試驗, 但可能存在皮試結果和臨床實際反應不相符的情況。 對於導致危重過敏反應(如哮喘、休克等)的藥物, 即使一時未能弄清, 亦不宜做激發試驗, 以免發生意外。

抗過敏藥物起的過敏反應注意與非抗過敏藥物及其他原因引起的過敏反應相鑒別。 尤其當應用抗過敏藥物治療中原有疾病不愈甚至加重時, 應鑒別是原有疾病惡化還是抗過敏藥物所致的過敏反應, 以防繼續用藥或加大劑量而加重原有疾病。

一旦確診為抗過敏藥物引起的過敏反應, 則應立即停藥, 並選用其他種類抗過敏藥物治療。

最好不選用同類或與其化學結構相似的藥物, 以免發生交叉過敏反應。 按照國際過敏研究權威組織提出的“四合一的四聯療法”方案治療藥物過敏:即清除過敏原、免疫修復、過敏反應的對症藥物治療和標準化脫敏製劑免疫治療。

出現過敏性休克時的基本救治措施為:①立即停止使用可疑的導致過敏反應的藥物和就近送醫院救治。

②立即給0.1%腎上腺素(搶救過敏性休克的首選藥物), 先皮下注射0.3~0.5毫升, 如症狀不緩解, 可每隔半小時皮下或靜脈注射0.5毫升, 直至脫離險期;也可酌情選用一些藥效較持久、副作用較小的抗休克藥物, 如去甲腎上腺素、阿拉明(間羥胺)等。 同時給予血管活性藥物, 並及時補充血容量。

③給予氧氣吸入, 當呼吸受抑制時, 應立即進行口對口呼吸, 並肌肉注射尼可刹米或洛貝林等呼吸興奮劑。 喉頭水腫影響呼吸時, 應立即準備氣管插管或配合施行氣管切開術, 以糾正缺氧改善呼吸, 平臥、吸氧, 保持呼吸道暢通。

④立即給予地塞米松5~10毫克靜脈注射, 或用氫化可的松200毫克加5%或10%葡萄糖液500毫升靜脈滴注, 並根據病情給予升壓藥物, 如多巴胺、間羥胺等。 如患者出現心跳驟停, 須立即行胸外心臟擠壓。 ⑤糾正酸中毒, 選用與致敏藥物不同類型的抗過敏藥物抗過敏, 以及對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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