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有相互吸引的, 自然也有相互排斥的, 他們之間到底存在著哪種隱秘的關係呢?
一、彼此是談得來的朋友。
作為夫妻, 最基本的應該是朋友, 而且應該是好朋友或知已, 除非你們只是純粹生理意義上的傳宗接代型的夫妻, 否則連朋友關係都達不到怎麼做夫妻, 即使勉強做了夫妻也將無法持久。
二、有共同的人生價值觀。
物以類聚, 朋友間都應該在人生觀世界和價值上有基本一致的認識, 至少能彼此預設對方的人生價值觀, 否則怎麼做朋友?朋友尚且如此, 夫妻要長期生活在一起,
三、彼此能充分瞭解信任。
瞭解對方是人際交往的基本前提, 而要想做夫妻, 瞭解當然是最最基本要做到的。 對對方不瞭解, 對方的家庭背景、受教育情況、性格脾氣、個性特質、生活習慣等等, 這些都應該充分瞭解, 至少得有基本的瞭解。 瞭解當然還遠不夠, 在瞭解之後, 如果你能接納你所瞭解的這些東西, 你還得充分的信任對方, 沒有信任就沒有交往, 夫妻尤其如此。
四、遇事彼此容易溝通。
人與人之間當然難免會出現一些問題和矛盾, 夫妻當然也一樣, 而且因為天天在一起, 發生摩擦衝突的可能性還更大。
五、彼此有奉獻犧牲精神。
夫妻之間是一種典型的權利和義務的結合, 但得到的東西和你付出的東西並不會總是成比例, 也不可能完全相等。 夫妻的一方總是會付出多些, 而另一方可能付出少些, 作為夫妻當然不能斤斤計較, 要有奉獻犧牲精神。 婚姻中沒有誰欠誰的, 也沒有高低貴賤之分, 甘於犧牲付出也是做夫妻基本的要件之一。
六、彼此能做到寬容大度。
人都會犯錯, 人都有缺點, 夫妻之間由於是近距離的接觸, 更能發現錯誤和缺點, 因此作為夫妻更應有一顆寬容大度的心,
七、志趣要能基本相投。
人各有志, 但夫妻則應保持基本的一致, 有興趣志趣情趣方面能大致相同的看法觀點, 唯如此才能步調一致而不會越走越遠甚至離心離德。 志趣基本相投才能在一起長期生活, 貌合神離的夫妻不可能幸福。
八、彼此能堅定支持對方。
婚姻不同於戀愛的重要一點就是, 婚姻得面對更多的現實生活壓力和問題, 婚姻也更煩瑣甚至乏味, 因而遇到的困難和難題也多得多。 無論是妻子還丈夫,
九、彼此接受對方的家庭。
很多年輕的戀人往往容易忽視這一點, 認為婚姻是兩個人的私事, 可以不考慮其他, 這當然是一種天真的浪漫主義。 婚姻是兩個年輕人的事, 也是雙方父母和兩個家庭的事, 夫妻除了彼此的相愛, 還必須要能接納對方的家庭, 假如你根本無法忍受對方父母家庭的一些作為, 而他們又無法做到毫不過問你們的事, 那麼你今後的婚姻生活將會後患無窮。
十、有基本的物質經濟做基礎。
適合談戀愛並不等於適合結為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