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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抗病毒藥物的停藥標準

抗病毒藥物的停藥標準

達到了大三陽變成了二陽, 就是e抗原轉陰, e抗體出現了, 在病毒量消失, e抗原轉陰, e抗體出現是近期治療達到目標的指標。 當然隨著小三陽的出現, 轉氨酶慢慢鞏固下來了。 一般的大三陽當出現e抗原轉化以後, 我們要求治療還是一年以上。 如果開始治的時候是小三陽, 病毒指標轉陰以後, 轉氨酶相對地比較鞏固的, 這些病人起碼一年半以上, 所謂的長期治療, 基本得考慮大三陽已經產生e抗原轉化以後一年以後再考慮用藥。 小三陽病人考慮一年半以上用藥。

網友:服用拉米夫定已經六年了,

DNA已經正常一年了, 這樣是不是可以停藥了?

按照具體標準是可以考慮停的, 但是有一點很關鍵, 就是E抗原陽性轉成E抗體陽性是什麼時候轉的。

現在初步看, E抗原血清學轉換越早, 可能停藥以後復發的危險性越低, 比如他吃了六年藥, 第一年就轉, 這六年都維持陰性, 復發性就小;如果吃了五年, 第六年才轉, 現在才一年, 那復發的可能性就比較大, 可以考慮停, 但是停了以後還是會有一部分病人復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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