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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混合游泳的比賽規則嗎

p> (3) 在某項預賽後, A組甲乙運動員與B組甲、乙運動員成績相同需要確定兩名參加決賽:應由這四名運動員一起重賽, 重賽後名次列前的兩名運動員參加決賽。 3.重賽應在所有有關運動員游完預賽至少一小時後(或經有關方面協商確定時間)進行。 以抽籤方法安排泳道。 混合泳的比賽規則對游泳健將和愛好者來說比較重要, 即使是你是一般人, 瞭解了以後會加深對混合泳的理解和興趣。

混合泳是世界體育界的一項重大賽事, 很多人不瞭解混合泳的比賽規則, 今天小編就請運動專家給大家講解一下混合泳的比賽規則是怎樣的。

(一) 運動員必須在自己的泳道內比賽完畢, 否則即算犯規。

(二) 遊出本泳道, 或用其他方式干擾、阻礙其他運動員者應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 由於某運動犯規而影響了被干擾、阻礙的運動員獲得優良成績時, 則應准許受干擾阻礙的運動員補測成績, 或直接參加決賽。 如在決賽中發生上述情況, 應令該組重新決賽(犯規運動員除外)。

(四) 比賽中運動員轉身時必須使身體某一部分觸及池壁。 轉身必須從池壁完成, 否則即算犯規。

(五) 在比賽中除自由泳可在池底站立外, 其他泳式(包括自由泳)均不得跨越或行走, 否則即算犯規。

(六) 在比賽中, 運動員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於其速度、浮力的器具(如手、腳蹼等,

但可戴護目鏡), 否則即算犯規。

(七) 每一個接力隊應有四名隊員, 接力比賽中任何一名隊員犯規即算該隊犯規。 任何接力隊員在一次接力比賽中只能參加一棒比賽。

(八) 接力比賽時, 如本隊的前一名運動員尚未觸及池壁, 而後一名運動員即離台出發, 應算犯規。 如該運動員重新返回並以身體任何部分觸及池壁再行游出時, 不作犯規論。

(九)接力比賽前三棒運動員游完後, 在不影響其他運動員比賽的情況下儘快離池, 並不得觸停其他泳道自動計時裝置, 否則即判犯規。 運動員全部到達終點要儘快離池, 否則即判犯規。

(十) 在一項比賽進行過程中, 當所有比賽的運動員還未游完全程前, 未參加比賽的運動員如果下水,

應取消其原定的下一次的比賽資格。 在接力比賽中, 當各隊的所有運動員還未游完之前, 除了應遊該棒的運動員外, 任何其他接力隊員如果進入水中, 該接力隊員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十一) 預賽結束後, 有兩名以上運動員成績相等而超過了原定的參加決賽人數時, 確定參加決賽人選的辦法如下:

1. 如採用自動計時裝置, 預賽後, 同組或不同組的運動員成績相同者, 都必須重賽, 按重賽後的名次確定參加決賽的人選。

2. 如採用的是人工計時, 預賽後, 同組的運動員成績相同者, 不重賽, 按預賽的名次確定參加決賽人選。 不同組的運動員成績相同者, 按下列三例精神確定重賽的運動員, 根據重賽後的名次確定參加決賽人選。

(1)在某項預賽後, 兩組或兩組以上的運動員成績相同, 需要確定一名參加決賽, 應按各組終點名次最前的一名參加重賽。 重賽後名次最前的一名運動員參加決賽。

(2) 在某項預賽後, A組甲、乙、丙(按終點名次排列順序)運動員與B組甲運動員成績相同, 需要確定二名參加決賽。 A組丙應淘汰, 由A組乙和B組甲重賽, 重賽後優勝者與A組甲參加決賽。

(3) 在某項預賽後, A組甲乙運動員與B組甲、乙運動員成績相同需要確定兩名參加決賽:應由這四名運動員一起重賽, 重賽後名次列前的兩名運動員參加決賽。

3.重賽應在所有有關運動員游完預賽至少一小時後(或經有關方面協商確定時間)進行。 以抽籤方法安排泳道。

混合泳的比賽規則對游泳健將和愛好者來說比較重要,

即使是你是一般人, 瞭解了以後會加深對混合泳的理解和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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