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孕婦一般在24~28周都要進行“糖篩”, 如果是屬於上述的高危人群, 就要及早進行“糖篩”, 如果“糖篩”不過關, 還需要進一步進行糖耐量檢測。 那麼, 妊娠合併糖尿病有什麼危害呢?
難產和產傷
羊水過多發生率增加, 為10%~30%;巨大兒發生率增加, 在分娩時出現難產和產傷的機會將增多 。
產婦乏力性出血
由於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對葡萄糖的利用率降低, 在分娩時易產程延長, 從而引起宮縮乏力性出血。
產婦失血性休克
產婦可出現失血性休克症狀:面色蒼白、心悸、出冷汗、頭暈、脈搏弱及血壓下降。
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征
妊娠糖尿病患者肺部發育受到影響, 胎兒肺泡表面活性物質不足, 易發生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征。
新生兒低血糖
由於母體血糖過高促使胎兒分泌大量胰島素, 但分娩後, 母體血糖不再影響嬰兒了, 可新生兒仍然慣性地分泌大量胰島素, 發生新生兒低血糖。
胎兒畸形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所孕育的胎兒容易出現神經系統和心血管系統的畸形, 如脊柱裂、腦積水、先天性、肛門閉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