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暈是由於情志、飲食內傷、體虛久病、失血勞倦及外傷、手術等病因,
引起風、火、痰、瘀上擾清空或精虧血少,
清竅失養為基本病機,
以頭暈、眼花為主要臨床表現的一類病證。
眩即眼花,
暈是頭暈,
兩者常同時並見,
故統稱為“眩暈”,
其輕者閉目可止,
重者如坐車船,
旋轉不定,
不能站立,
或伴有噁心、嘔吐、汗出、面色蒼白等症狀。
眩暈為臨床常見病證,
多見於中老年人,
亦可發於青年人。
本病可反復發作,
妨礙正常工作及生活,
嚴重者可發展為中風、厥證或脫證而危及生命。
臨床上用中醫中藥防治眩暈,
對控制眩暈的發生、發展具有較好療效。
眩暈病證,
歷代醫籍記載頗多。
《內經》對其涉及臟腑、病性歸屬方面均有記述,
如《素問·至真要大論》認為:“諸風掉眩,
皆屬於肝”,
指出眩暈與肝關係密切。
《靈樞,
衛氣》認為“上虛則眩”,
《靈樞·口問》說:“上氣不足,
腦為之不滿,
耳為之苦鳴,
頭為之苦傾,
目為之眩”,
《靈樞·海論》認為“腦為髓海”,
而“髓海不足,
則腦轉耳鳴”,
認為眩暈一病以虛為主。
漢代張仲景認為痰飲是眩暈發病的原因之一,
為後世“無痰不作眩”的論述提供了理論基礎,
並且用澤瀉湯及小半夏加茯苓湯治療眩暈。
宋代以後,
進一步豐富了對眩暈的認識。
嚴用和《重訂嚴氏濟生方·眩暈門》中指出:“所謂眩暈者,
眼花屋轉,
起則眩倒是也,
由此觀之,
六淫外感,
七情內傷,
皆能導致”,
第一次提出外感六淫和七情內傷致眩說,
補前人之未備,
但外感風、寒、暑、濕致眩暈,
實為外感病的一個症狀,
而非主要證候。
元代朱丹溪宣導痰火致眩學說,
《丹溪心法·頭眩》說:“頭眩,
痰挾氣虛並火,
治痰為主,
挾補氣藥及降火藥。
無痰不作眩,
痰因火動,
又有濕痰者,
有火痰者。
”明代張景嶽在《內經》“上虛則眩”的理論基礎上,
對下虛致眩作了詳盡論述,
他在《景嶽全書·眩暈》中說:“頭眩雖屬上虛,
然不能無涉於下。
蓋上虛者,
陽中之陽虛也;下虛者,
陰中之陽虛也。
陽中之陽虛者,
宜治其氣,
如四君子湯、……歸脾湯、補中益氣湯,
……。
陰中之陽虛者,
宜補其精,
如……左歸飲、右歸飲、四物湯之類是也。
然伐下者必枯其上,
滋苗者必灌其根。
所以凡治上虛者,
猶當以兼補氣血為最,
如大補元煎、十全大補湯諸補陰補陽等劑,
俱當酌宜用之。
”張氏從陰陽互根及人體是一有機整體的觀點,
認識與治療眩暈,
實是難能可貴,
並認為眩暈的病因病機“虛者居其八九,
而兼火兼痰者,
不過十中一二耳”。
詳細論述了勞倦過度、饑飽失宜、嘔吐傷上、泄瀉傷下、大汗亡陽、晌目驚心、焦思不釋、被毆被辱氣奪等皆傷陽中之陽,
吐血、衄血、便血、縱欲、崩淋等皆傷陰中之陽而致眩暈。
秦景明在《症因脈治,
眩暈總論》中認為陽氣虛是本病發病的主要病理環節。
徐春甫《古今醫統·眩暈宜審三虛》認為:“肥人眩運,
氣虛有痰;瘦人眩運,
血虛有火;傷寒吐下後,
必是陽虛。
”龔廷賢《壽世保元·眩暈》集前賢之大成,
對眩暈的病因、脈象都有詳細論述,
並分證論治眩暈,
如半夏白術湯證(痰涎致眩)、補中益氣湯證(勞役致眩)、清離滋飲湯證(虛火致眩)、十全大補湯證(氣血兩虛致眩)等,
至今仍值得臨床借鑒。
至清代對本病的認識更加全面,
直到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論體系。
本節主要討論由內傷引起的眩暈,
外感眩暈不在本節討論範圍。
西醫學中的高血壓、低血壓、低血糖、貧血、美尼爾氏綜合征、腦動脈硬化、椎-基底動脈供血不足、神經衰弱等病,
臨床表現以眩暈為主要症狀者,
可參照本節辨證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