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眩暈病證簡述

眩暈是由於情志、飲食內傷、體虛久病、失血勞倦及外傷、手術等病因, 引起風、火、痰、瘀上擾清空或精虧血少, 清竅失養為基本病機, 以頭暈、眼花為主要臨床表現的一類病證。 眩即眼花, 暈是頭暈, 兩者常同時並見, 故統稱為“眩暈”, 其輕者閉目可止, 重者如坐車船, 旋轉不定, 不能站立, 或伴有噁心、嘔吐、汗出、面色蒼白等症狀。

眩暈為臨床常見病證, 多見於中老年人, 亦可發於青年人。 本病可反復發作, 妨礙正常工作及生活, 嚴重者可發展為中風、厥證或脫證而危及生命。 臨床上用中醫中藥防治眩暈, 對控制眩暈的發生、發展具有較好療效。

眩暈病證, 歷代醫籍記載頗多。 《內經》對其涉及臟腑、病性歸屬方面均有記述, 如《素問·至真要大論》認為:“諸風掉眩, 皆屬於肝”, 指出眩暈與肝關係密切。 《靈樞, 衛氣》認為“上虛則眩”, 《靈樞·口問》說:“上氣不足, 腦為之不滿, 耳為之苦鳴, 頭為之苦傾, 目為之眩”, 《靈樞·海論》認為“腦為髓海”, 而“髓海不足, 則腦轉耳鳴”, 認為眩暈一病以虛為主。 漢代張仲景認為痰飲是眩暈發病的原因之一, 為後世“無痰不作眩”的論述提供了理論基礎, 並且用澤瀉湯及小半夏加茯苓湯治療眩暈。 宋代以後, 進一步豐富了對眩暈的認識。 嚴用和《重訂嚴氏濟生方·眩暈門》中指出:“所謂眩暈者, 眼花屋轉, 起則眩倒是也, 由此觀之, 六淫外感, 七情內傷,

皆能導致”, 第一次提出外感六淫和七情內傷致眩說, 補前人之未備, 但外感風、寒、暑、濕致眩暈, 實為外感病的一個症狀, 而非主要證候。 元代朱丹溪宣導痰火致眩學說, 《丹溪心法·頭眩》說:“頭眩, 痰挾氣虛並火, 治痰為主, 挾補氣藥及降火藥。 無痰不作眩, 痰因火動, 又有濕痰者, 有火痰者。 ”明代張景嶽在《內經》“上虛則眩”的理論基礎上, 對下虛致眩作了詳盡論述, 他在《景嶽全書·眩暈》中說:“頭眩雖屬上虛, 然不能無涉於下。 蓋上虛者, 陽中之陽虛也;下虛者, 陰中之陽虛也。 陽中之陽虛者, 宜治其氣, 如四君子湯、……歸脾湯、補中益氣湯, ……。 陰中之陽虛者, 宜補其精, 如……左歸飲、右歸飲、四物湯之類是也。 然伐下者必枯其上, 滋苗者必灌其根。 所以凡治上虛者,
猶當以兼補氣血為最, 如大補元煎、十全大補湯諸補陰補陽等劑, 俱當酌宜用之。 ”張氏從陰陽互根及人體是一有機整體的觀點, 認識與治療眩暈, 實是難能可貴, 並認為眩暈的病因病機“虛者居其八九, 而兼火兼痰者, 不過十中一二耳”。 詳細論述了勞倦過度、饑飽失宜、嘔吐傷上、泄瀉傷下、大汗亡陽、晌目驚心、焦思不釋、被毆被辱氣奪等皆傷陽中之陽, 吐血、衄血、便血、縱欲、崩淋等皆傷陰中之陽而致眩暈。 秦景明在《症因脈治, 眩暈總論》中認為陽氣虛是本病發病的主要病理環節。 徐春甫《古今醫統·眩暈宜審三虛》認為:“肥人眩運, 氣虛有痰;瘦人眩運, 血虛有火;傷寒吐下後, 必是陽虛。 ”龔廷賢《壽世保元·眩暈》集前賢之大成, 對眩暈的病因、脈象都有詳細論述,
並分證論治眩暈, 如半夏白術湯證(痰涎致眩)、補中益氣湯證(勞役致眩)、清離滋飲湯證(虛火致眩)、十全大補湯證(氣血兩虛致眩)等, 至今仍值得臨床借鑒。 至清代對本病的認識更加全面, 直到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論體系。

本節主要討論由內傷引起的眩暈, 外感眩暈不在本節討論範圍。 西醫學中的高血壓、低血壓、低血糖、貧血、美尼爾氏綜合征、腦動脈硬化、椎-基底動脈供血不足、神經衰弱等病, 臨床表現以眩暈為主要症狀者, 可參照本節辨證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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