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終關懷不追求猛烈的、可能給病人增添痛苦的、或無意義的治療, 但要求醫務人員以熟練的業務和良好的服務來控制病人的症狀。 由於監終關懷心然要涉及到各種症狀的姑息治療, 所以在腫瘤科領域它和姑息治療往往是同義語。
臨終關懷不同於安樂死, 這即不促進也不延遲病人死亡。 其主要任務包括對症治療、家庭護理、緩解症狀、控制疼痛、減輕或消除病人的心理負擔和消極情緒。 所以臨終關懷常由醫師、護士、社會工作者、家屬、志願者以及營養學和心理學工作者等多方面人員共同參與。
為了實現現代醫院的管理目標及處理好病人的臨終關懷, 需要有相對獨立或專門的臨終關懷機構, 目前國內外已發展起來的幾種形式是:1、附屬於醫院的臨終關懷;2、附屬于基層保健網的臨終關懷;3、社會及家庭護理項目中的臨終關懷;4、獨立的臨終關懷機構。 但無論哪一種, 其宗旨與任務是相同的。
在臨終階段, 癌症病人除了生理上的痛苦之外,
病人進入瀕死階段時, 開始為心理否認期, 這時病人往往不承認自己病情的嚴重, 否認自己已病入膏肓, 總希望有治療的奇跡出現以挽救死亡。 當病人得知病情確無挽救希望, 預感已面臨死亡時, 就進入了死亡恐懼期, 表現為恐懼、煩躁、暴怒。 當病人確信死亡已不可避免, 而且瞬間即來, 此時病人反而沉靜地等待死亡的來臨, 也就進入了接受期。 一般說來, 瀕死者的需求可分三個水準:1、保存生命;2、解除痛苦;3、沒有痛苦地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