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敏則擁有一個幸福的家庭, 有三個哥哥, 被家人視為“掌上明珠”, 初中時卻發現自己只能與女孩子產生愛慕之情。
參加工作後, 阿健的母親常常催他結婚。 1979年出生的阿敏, 比阿健小4歲, 但她的父母催得更緊。 因為她的第一個同性情侶, 男性化性格明顯, 已經引起了父母的警覺。
2003年底, 經朋友介紹, 阿敏和阿健在網上認識, 經常通過QQ聊天, 聊到了來自各自家庭的壓力。 “那時, 我並不認識男同性戀者, 阿健是第一個。 ”阿敏回憶說, “由於家人催得緊,
2006年初, 難以與家庭壓力抗爭的阿敏和阿健, 決定登記結婚, 裝修房子, 購置結婚用品, 舉辦婚禮。
作為眾多參加婚禮的嘉賓之一, 記者目睹了婚禮現場的喜慶場面:新娘身著漂亮的白色婚紗, 手捧一束散發著濃濃芳香的百合花;新郎身穿筆挺的西服, 熱情地招呼著前來祝賀的賓客。
事後阿敏告訴記者, 結婚之前, 他們就“約法三章”:雙方不發生任何性行為,
在阿敏和阿健的新家, 記者看到, 房子佈置得獨特而精緻, 進門就可以看到牆上掛著一張幸福的結婚照。 電腦、音響、液晶電視、沙發等一應俱全。 唯一特別之處是, 他們擁有各自獨立的臥室。
平時, 阿敏和情侶住在主臥室裡, 阿健和自己的“另一半”則住在隔壁的小臥室裡, 只有在家人來訪的時候, 阿健才搬到主臥室, 共同扮演起“夫妻”的樣子。
結婚一年來, 阿敏和阿健相處十分融洽, 沒有發生過任何爭吵, 各自管理自己的收入, 共同承擔家庭的開支。 如果一方緊張, 另一方會慷慨地幫助。
“我們就像親人一樣相處,
這對幸運的小倆口兒, 成為眾多同性戀者羡慕的對象。 曉暉告訴記者:“阿敏和阿健算是最成功的‘互助婚姻’了, 我也很希望自己能找一個合適的拉拉(女同性戀者)結婚, 以免父母總是在耳邊嘮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