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患者通過各種管道瞭解到自己可能患有癔症, 但卻對癔症是種精神疾病無法認同。 因此他們不願到醫院看病, 即便想去也不知道癔症掛什麼號, 到哪個科室看病。
癔症是一種精神疾病, 如患者能夠主動到精神科進行診治, 會有很好的療效。 因此患者, 尤其是患者家屬應充分認識癔症, 樹立正確的認識, 增強患者的主動性。
由於癔症表現的多樣性容易使它被誤診, 因此在醫院進行診斷時應特別注意。 大量隨訪觀察結果表明, 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 如癲癇、多發性硬化、肝豆狀核變性、顱內占位病變等;精神疾病,
其原因在於癔症的症狀缺乏足夠的特異性。 臨床醫生僅憑患者的症狀:
1、由心因誘發;
2、找不到器質性病徵:
3、可接受語言暗示影響, 使作出癔症的診斷, 並不十分可靠。
正確的臨床診斷應建立在充分排除能出現癔症症狀的各種神經精神疾病和軀體疾病的基礎之上。 這不僅要求臨床醫生要認真瞭解患有無有關這類器質性疾病的病史, 還要仔細觀察有無器質性疾病的體征或可疑線索, 然後進一步採取較可靠的現代檢查方法, 如電子電腦腦斷層掃描、核磁共振等技術加以證實。 在某些器質性疾病早期,
在臨床上需要特別鑒別的常見疾病有;癲癇。 癲癇患者可同時合併有癔症表現, 癲癇發作和癔症發作並存。 此時, 應注意不要採取二者擇一的排除法, 以免漏診。
癔症的症狀可見於精神分裂症和情感障礙, 如果有後二者的症狀存在, 應首先考慮後二者的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