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族地區位於亞熱帶,
山林茂盛,
氣候濕熱,
動植物麻敗產生癉毒,
野生有毒的動植物和其他毒物尤多,
舉凡毒草、毒樹、毒蟲、毒蛇、毒水、毒礦等等。
無怪乎唐陳藏器《本草拾遺》稱“嶺南多毒物,
亦多解物,
豈天資乎?”無數中毒致病甚至死亡的實例和教訓,
使壯族先民對毒有著特別直接和深刻的感受,
並總結了豐富多彩的解救治療方法。
據文獻記載和實地調査,
壯醫認識和使用的毒藥和解毒藥在百種以上。
邪毒、毒物進人人體後,
是否發病,
取決於人體對毒的抵抗力和自身解毒功能的強弱,
亦即取決於人體內正氣的強弱。
中毒後邪毒阻滯通道或損耗正氣至虛極衰竭,
都會導致死亡。
陏巣元方《諸病源候論》記載了嶺南俚人(壯族先民)使用的五種毒藥:不強藥、藍藥、焦銅藥、金藥、菌藥;晉葛洪《肘後備急方》也記載了嶺南俚人防治沙風毒、瘴毒和箭毒、蛇毒的經驗方。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唐蘇敬《新修本草》收栽了兩種壯族地區著名的解毒藥一陳家白藥和甘家白藥。
這些記載都可佐證壯族先民對因毒致病及其治療解救方法的高度重視,
並積累了相當豐富的經驗,
有可能提高到一定程度的理性認識,
在這個基礎上形成壯醫的病因論一毒虛論。
壯醫認為,
所謂毒,
是以對人體是否構成傷害以及傷害致病的程度為依據和標誌的。
有的毒性猛烈,
有的則是緩慢起毒性作用;有的為有形之毒,
有的為無形之毒;有的損傷皮肉,
有的則傷害臟腑和體內重要通道。
毒之所以致病,
一是因為毒性本身與人體正氣勢不兩立,
正氣可以祛邪毒,
邪毒也可損傷正氣,
兩者爭鬥,
正不勝邪,
則影響三氣同步而致病;二是某些邪毒在人體內阻滯“三道”、“兩路”,
使三氣不能同步而致病。
因各種毒的性質不同,
侵犯的主要部位有別,
作用的機制各異,
以及人體對毒的抗爭程度不同,
在臨床上表現出各種不同的典型症狀和體征,
成為壯醫診斷和鑒別診斷的重要依據。
虛即正氣虛,
或氣血虛,
虛既是致病的原因,
同時也是病態的反映。
作為致病的兩大因素之一,
虛本身可以表現出軟弱無力,
神色疲勞,
形體消瘦,
聲低息微等臨床症狀甚至衰竭死亡。
而且因為虛,
體內的運化能力和防衛能力相應減弱,
特別容易招致外界邪毒的侵襲,
出現毒虛並存的複雜臨床症狀。
虛的原因,
壯醫歸結為兩個方面:一是先天察陚不足,
父母贏弱,
孕期營養不良或早產等;二是後天過度勞作,
或與邪毒抗爭氣血消耗過度而得不到應有的補充,
或人體本身運化失常,
攝人不足而致虛。
總之,
毒和虛使人體失去常度而表現為病態。
如果這種病態得到適當的治療,
或人體的自我防衛、自我修復能力能夠戰勝邪毒,
則人體常度逐步恢夏而疾病趨於好轉痊癒。
否則終因三氣不能同步,
導致人體氣說、氣竭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