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手外傷的處理原則是什麼?

手是重要的勞動器官, 受傷的機會較多, 傷後若能及時正確處理, 就能在最大限度內保存手的功能。 否則, 就會造成不應有的痛苦和功能殘缺。 手外傷的性質和程度不一。 皮膚擦傷後, 主要是防治感染。 指關節扭傷後, 可用短期制動和熱敷等方法。 其他開放性損傷和較重的閉合性損傷, 大多需要按下述原則處理。

1.早期清創是預防感染和促進傷口癒合的重要措施。 應儘量爭取時間, 越早越好, 一般不應遲於傷後8小時, 清洗和修整傷口, 除去污垢和異物, 切除嚴重挫滅而失去活力的組織。 但要儘量保留有活力的組織,

特別是要保留拇、食、中指的長度, 保留手指工作面的皮膚和手掌寬度。 初期外科處理要儘量做到完善, 不給後期處理造成困難或遺留不應有的後遺症。

2.清創時如需延長切口, 應根據手的解剖特點和考慮功能, 不可損傷重要組織或遺留妨礙功能的瘢痕。 手掌的傷口應沿皺紋方向;手指的傷口應在側方延長, 不應在指腹。

3.手外傷有骨折或關節脫位者, 應首先進行整複和固定。 整複後如骨關節比較穩定, 清創縫合後可按閉合性損傷處理, 用紙殼或小鋁片等固定3~4周。 無骨折脫位的手指勿予固定, 以便早期活動。 不穩定的掌、指骨開放骨折可用克氏針固定。

4.肌腱與神經的損傷, 是影響手功能的重要因素。 比較清潔整齊的切斷傷,

應爭取及時縫合。 但要仔細加以識別, 絕不可誤將肌腱斷端和神經斷端互相縫合。 在傷情複雜和污染嚴重的傷口內, 有肌腱、神經缺損者不宜作早期縫合, 因長發生部分組織壞死和較嚴重污染。 可先用黑線將斷端做標記固定, 待以後修復。

5.早期縫合皮膚。 消滅創面, 是手外傷初期處理的關鍵, 也是預防和減輕感染的重要措施。 閉合創口的方法是由創面的情況所決定的。 根據有無皮膚缺損、缺損的範圍和深度不同, 可選擇採用直接縫合、游離植皮、局部皮瓣或皮管成形等。

6.術後, 除非特殊需要, 不可把手指固定在伸直或過於屈曲的位置上, 而應固定在手的功能位, 即拇指中度外展、微屈、對指, 其他四指稍屈曲,

呈半握拳狀。 這樣, 即使日後有的關節發生強直, 其強直的角度是功能位, 再加上其他關節的代償作用, 仍能最大限度地保留其功能。

相關用戶問答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