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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齡前兒童語言發育的特徵

一般從出生至學齡前期是口頭語言的發展階段, 學齡期才開始書面語言。 口頭語言階段又分為3個小階段, 即嬰兒期為語言發育的準備階段;幼兒期為語言初步發生階段;學齡前期是熟練把握語言階段。

一般來說, 孩子一出生就具備一整套完整的發聲器官, 包括喉、聲帶、舌、口腔、唇。 孩子出生時的第一聲啼哭即開始了發聲, 這就是語言的開始。 1歲左右開始會說各種有意義的單詞, 如“吃”、“不”、“怕”等。 大多數孩子能夠在幼年至學齡前期自由地掌握和運用許多單字、詞彙和語句。 正常發育的4歲兒童已經能使用1500個字,

5歲時使用3000~4000個字。

語言的發展不僅僅是由孩子理解和運用詞彙及語句數量決定的, 許多方面取決於其內容和性質。 2~3歲時基本上是使用名詞, 隨後逐漸地出現了動詞、形容詞、代詞等。 3歲的孩子已經開始使用語句了, 5~6歲時就應該使用複雜的句子了。 對字詞義的解釋和對圖片的解釋壽麵, 孩子也是逐步發展的。 3~5歲的孩子能確定物體的用途, 如房子——能住、玩具——能玩等;6~8歲的兒童大多能通過物體特徵或用途來解釋詞的意義, 如說“扇子——是用來扇風的”。 以後對詞義的解釋則更具體、更概念化。

學齡兒童開始了系統的語言、文字訓練, 加上朗讀的訓練, 開始了從具體形象思維到抽象邏輯思維的過渡, 這使得語言更加社會化,

表達能力更加完善。 語言發育對能力發展的影響極為顯著, 它提高了兒童瞭解外部世界的能力, 對思維、記憶、推理的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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