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針對地震後災區居民居住條件被破壞及食物被污染、易導致腸道傳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發生等問題, 下面就介紹判斷食物中毒的方法, 來詳細瞭解判斷食物中毒的方法吧。
判斷食物中毒的方法
1、胃腸道症狀或其他食物中毒症狀:如果吃完東西以後半小時到24小時感覺胃腸不舒服, 甚至出現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發燒等症狀;或者出現頭暈、心慌、嘴唇青紫等症狀, 與自己共同進餐的人也出現了相同症狀。
2、有可疑的食物或原料:進食了可疑的食物, 例如生食食物、食物不新鮮、有異味或腐爛、變質等;吃過自采的蘑菇、鮮黃花、未炒熟的扁豆、蓖麻籽油、加工不當的粗棉油、發芽的土豆、未醃透的鹹菜,
如果發現食物中毒, 必須馬上向領導和衛生防疫人員報告。
食物中毒的簡易處理方法
1、控制措施。 在經過初步調查, 確認為疑似食物中毒後, 調查人員要依法採取行政控制措施, 防止食物中毒擴大;經過現場調查與檢驗結果, 控制範圍包括封存可疑食物及其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工(用)具、加工設備、容器, 並責令其清洗、消毒;
判斷食物中毒的方法
2、中毒場所處理。 根據不同性質的食物中毒, 調查人員應指導發生中毒的單位和個人,
3、對急救治療方案進行必要的糾正與補充。 調查人員將現場調查所獲得的資料, 經過流行病學統計、分析, 即可對中毒性質作出初步判斷, 並根據這一判斷, 對原定的急救治療方案應提出必要的糾正或補充, 尤其對有毒動、植物食物中毒和化學性食物中毒是否採取針對性的特效治療方案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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