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部位淺表, 易於接觸, 故治療上方法較多, 如手術切除、放射療法、冷凍療法、鐳射療法, 局部藥物物理腐蝕療法和化學療法等。 化學療法是適用於和其他治療合併應用的輔助治療和晚期姑息療法。 可依據癌瘤的部位、大小、患者全身情況、癌腫的程度等選擇應用。
一.手術療法。 適用於各期皮膚癌, 可採用外科將腫瘤全部切除。
二.淋巴結清掃。 鱗癌手術切除後的選擇性區域淋巴結清掃術很難決定。 預防性清掃不是最必需的選擇, 而應依據患者的年齡、癌的發生部位、浸潤程度和癌細胞分化程度作出最佳決策。
三.化學療法。 是作為治療皮膚癌的一種全身性輔助治療。
四.放射療法。 皮膚癌, 特別是基底細胞癌, 對放射線十分敏感, 對磷癌中度敏感。 本法也適用於已有或可能有淋巴轉移的部位, 作為手術前後的輔助治療。
五.腐蝕療法。 應用有效濃縮的腐蝕性較強的化學藥物作為局部燒灼或塗抹。
六.物理療法。 這是應用電凝、電灼、冷凍或鐳射來燒灼癌瘤, 使之壞死脫落或氣化。
小編提醒:適當的曬太陽可防皮膚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