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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對淋巴瘤的影響

淋巴瘤假如是良性的話, 淋巴瘤對妊娠就沒有影響, 但是現在很多淋巴瘤都是惡性淋巴瘤, 病情不穩定, 還需要治療, 妊娠會帶來很大的不利, 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

1、妊娠可對已患淋巴瘤的母體帶來過重的負擔, 甚至促使疾病迅速惡化。

2、可增加母體感染和產後出血的機會, 感染的原因是淋巴瘤侵犯骨髓、免疫器官, 以及化療、放療導致具有正常功能的白細胞減少, 免疫功能低下, 全身抵抗力下降;出血的原因可能為淋巴瘤侵犯骨髓所致的血小板下降, 亦可能為纖維蛋白原過低或有纖維蛋白溶解亢進所致。

3、誘導治療及緩解後維持治療, 長期應用腎上腺糖皮質激素, 有誘發妊娠毒血症的可能。

4、雖然胎盤具有天然免疫屏障作用, 能阻止母子交叉傳遞疾病, 嬰兒並不因母親患了淋巴瘤而罹患淋巴瘤, 但是妊娠早期給予強烈的化療可能引起胎兒發育延緩、畸胎、死胎、早產或流產。

5、胎兒出生後發生淋巴瘤的可能性增加。

6、在治療上, 因為要考慮母嬰雙方的安全, 常須減少或停用必要的抗腫瘤治療藥物, 故可能延遲淋巴瘤的治療及影響療效。

對於男性病人, 經放射治療及大量化療後可有精子缺少或畸形, 故可直接影響生育品質。

近年來有統計資料表明, 治療後處於長期緩解、一般情況良好的淋巴瘤病人, 妊娠和生育可基本正常,

而且對治療及病情無不良影響。 因此, 淋巴瘤病人一般應在經治療獲得完全緩解兩年後再考慮生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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