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藥物是治療抑鬱症的一種臨床常用方法, 應遵循以下服藥原則。
1、四性選擇原則
抑鬱症患者的藥物治療應遵循四性選擇原則, 即從藥物的安全性、經濟型、有效性以及患者的耐受性進行綜合考慮, 選擇合適的藥物進行有效治療。 值得注意的是, 如患者服藥後出現腸胃不良反應或焦慮不安等副作用, 應根據病情及時調換藥物種類或劑量。
另外, 從安全性上考慮, 抑鬱症的藥物維持治療方法一般為一天服藥一次, 且一次一片。 如患者伴有精神分裂、偏執妄想等嚴重病症, 可在安全範圍內, 綜合考慮耐藥性等因素,
2、高位治療原則
所謂高位治療原則, 即針對抑鬱症的急性發作期以及鞏固期患者採取的一種治療方法, 一般情況下主張單一用藥原則, 且保證藥物的足量和足療程應用。 值得注意的是, 此類患者常規下使用抗抑鬱藥可與安定類藥物合用, 非難治病例一般不需疊加應用抗抑鬱藥。
3、疊加用藥原則
疊加用藥原則主要是針對難治性抑鬱症患者, 其治療一般需3種抗抑鬱藥物同時應用才會有效。 據調查顯示, 難治性抑鬱症在全部患者中大約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