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認為, 蛇毒系風、火二毒, 風者善行數變, 火者生風動血, 耗傷陰津。 風毒偏盛, 每多火化;火毒熾盛, 極易生風。 風火相煽, 則毒邪鴟張, 必內客營血或內陷厥陰。 毒蛇咬傷後, 風邪入侵, 經絡阻塞, 則麻木微痛;風邪內動, 則吞咽不利, 視物模糊;風人厥陰, 則牙關緊閉, 呼吸微弱, 甚則死亡。 火邪入侵, 氣血壅滯, 迫血妄行, 則患部腫脹、出血;熱盛肉腐, 則肌肉潰爛;熱人營血, 則寒戰高熱, 神昏譫語, 甚則死亡。
診斷
一、局部表現被毒蛇咬傷後, 患部一般都有較大如針戳傷的毒牙痕, 而無毒蛇咬傷後其牙痕小且排列整齊。
神經毒毒蛇咬傷後, 局部不紅不腫, 無滲液、麻木, 不痛或微痛, 常被忽視而不及時處理, 但所回流的淋巴結有腫大和觸痛。
血循毒毒蛇咬傷後, 傷口劇痛, 腫脹明顯, 滲血, 周圍起水皰, 嚴重者整個肢體腫脹, 傷口潰爛壞死, 所回流的淋巴結腫大壓痛。
混合毒毒蛇咬傷後局部即具有以上兩種表現。
二、全身表現神經毒毒蛇咬傷後主要表現為神經系統損害, 多在咬傷後1—6小時出現症狀, 輕者頭暈, 汗出, 胸悶, 四肢無力;嚴重者出現瞳孔散大, 複視, 語言不清, 流涎, 牙關緊閉, 吞咽困難, 昏迷, 血壓下降, 脈象遲緩, 呼吸減弱或停止。
血循毒毒蛇咬傷後主要表現為心血管和血液系統損害, 有寒戰發熱,
混合毒毒蛇咬傷後出現頭暈頭痛, 寒戰發熱, 四肢無力, 肌肉酸痛, 噁心嘔吐, 複視, 瞳孔縮小, 尿血, 衄血, 呼吸微弱, 貧血, 黃疸, 脈遲弱等症狀。 嚴重者呼吸、心跳停止。
三、輔助檢查血、尿、大便常規, 生化全套, 肝、腎功能, 心電圖等檢查, 有助於瞭解病情及併發症的發生。
鑒別診斷
一、無毒蛇咬傷無毒蛇咬傷後患部可有疼痛, 但無麻木, 腫脹不甚, 更無全身表現, 經1—2天后疼痛完全消失, 其牙痕小且排列整齊。
二、蜈蚣咬傷蜈蚣咬傷後局部疼痛較重, 有腫脹, 但腫勢局限, 無全身不適, 受傷部位找不到牙痕。
急救
毒蛇咬傷後, 蛇毒在人體內迅速播散,
一、縛紮
目的在於阻止蛇毒的吸收和擴散。 咬傷後最先採取的急救措施是應立即就地取材, 於傷口近心端縛紮, 以阻止靜脈血回流但不影響動脈血流為原則。 如傷在手指可縛扎手指根部;傷在手掌可縛紮於肘關節下部;傷在足踝部則於膝關節上部或下部縛紮, 同時將患肢下垂, 不要劇烈奔跑, 以免加速血流和毒素的吸收。 縛紮時間可持續8~10小時, 每隔15—30分鐘放鬆1~2分鐘, 一般在傷口排毒和服藥後1—3小時解除縛紮。 咬傷超過12小時後不宜縛紮。
二、排毒
1、擴創法常規消毒後, 沿牙痕作縱行切口, 長約1.5cm, 深達皮下, 或作“十”切口, 如有毒牙遺留應取出, 並用手由近心端向傷口附近反復擠壓,
2、吮吸法用口吮、撥火罐或抽吸器抽吸等方法, 將傷口毒血吸出, 此法可先於擴創法應用。 如吮吸者的口腔粘膜有破損, 則不宜作吮吸, 以免引起中毒。
3、燒灼法在野外被毒蛇咬傷後, 可立即用火柴頭5—7個, 放在傷口中點燃, 燒灼1-2次, 以破壞蛇毒, 這是一種簡便而有效的野外急救方法。
4、針刺法經擴創處理後, 患部腫脹明顯時, 可於手指蹊間(八邪穴)或足趾蹼間(八風穴)皮膚常規消毒後用三棱針或粗針頭與皮膚平行刺人1cm後迅速撥出, 再由近心端向遠心端擠壓以排除毒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