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將糖尿病患者發生的皮膚病統稱為“糖尿病性皮膚病”, 包括許多種疾病, 可以分為三大類:
一類是由於糖尿病患者體內產生的異常中間代謝產物引起的皮膚病, 如皮膚感染、皮膚瘙癢、皮膚黃瘤等。 這些疾病的發生和糖尿病產生的高糖血症以及高脂血症有直接關係, 當糖尿病得到控制後這些病變隨之緩解。
第二類與糖尿病的慢性退行性變有關, 如糖尿病性皮病、紅斑與壞死、糖尿病性皮膚大皰、硬化性水腫、糖尿病性神經疾病等, 這類疾病的發病機制為糖尿病引起微小血管病變, 造成皮膚血供減少,
第三類是伴發於糖尿病但與代謝障礙或退行性病有關的皮膚病, 如糖尿病性類脂漸進性壞死、環狀肉芽腫、白癜風等, 這些疾病在患有糖尿病的人中更加常見, 它們與糖尿病發病機制之間的關係至今仍然不完全清楚。
糖尿病患者發生皮膚感染非常常見, 甚至有不少患者是在醫院看皮膚感染時被查出患有糖尿病的。 發生皮膚感染的因素很複雜, 糖尿病患者更容易發生皮膚感染與他們身體內各組織中長期維持高濃度的葡萄糖以及代謝產物, 使得白細胞數目下降、趨化性減弱及吞噬與殺滅病原體能力減弱有關。
引起皮膚感染的病原體種類包括真菌、細菌、病毒等等。 有資料表明, 20%以上的糖尿病患者由於患有細菌感染引起的化膿性皮膚病而得以診斷。 此外, 從活動性糖尿病患者的鼻前庭分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的概率明顯高於非糖尿病患者或病情得到控制的糖尿病患者。 受感染的患者在皮膚上發生癤、癰、麥粒腫、多發且病情頑固的毛囊炎等, 較嚴重者由於細菌進入皮膚深層組織而發生球菌性膿皮病、丹毒、蜂窩織炎, 這類患者若糖尿病病情不能得到良好控制, 感染則很難治癒。 若在發生肢端血管炎症或神經損害處繼發感染則很危險。
在1983年分析504例糖尿病患者的臨床表現, 結果發現其中289人患有皮膚真菌感染,
治療皮膚感染的同時需要積極控制糖尿病, 只有在糖尿病得到良好控制之後, 繼發的皮膚感染才容易被控制且不容易復發。 皮膚感染時需要選擇敏感的抗生素, 還需要根據病灶部位細菌培養結果選擇敏感的抗生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