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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怎麼辦?骨折現場急救有四原則

骨折通常分為閉合性和開放型兩大類, 全身各個部位都可發生骨折, 但常見的是四肢。 一旦懷疑有四肢骨折, 除應儘量減少患處的活動外, 還應掌握以下4個原則。

原則一 搶救生命

骨折現場急救的首要原則是搶救傷者的生命, 如發現傷者心跳、呼吸已經停止, 應立即進行胸外心臟按壓和人工呼吸;昏迷者應保持其呼吸道通暢, 及時清除其口咽部異物, 針刺其人中、百會等穴位。

原則二 傷口處理

開放性骨折傷患要清除傷口的異物, 外露的骨折端切勿推入傷口, 以免污染深層組織。 有大出血者, 可用敷料或者乾淨毛巾加壓包紮止血,

條件允許者可用止血帶止血, 但一定要記錄止血時間, 每隔半個小時應放鬆1次(每次30-60秒), 以防止肢體缺血壞死。

原則三 簡單固定

現場急救時及時正確地固定斷肢, 可減少傷患的疼痛及周圍組織繼續損傷, 同時也便於傷患的搬運。 因此, 現場固定要求簡單而有效, 不要求對骨折準確復位。 現場可就地選取木棍、板條、樹枝、槍支、刺刀、手杖或硬紙板等硬物作為固定器材。 如找不到合適的硬物, 也可用布條直接將傷肢綁在傷者身上, 如上肢可固定在胸壁上, 下肢可同健肢固定在一起。

原則四 必要止痛

嚴重外傷後強烈的疼痛刺激, 可引起休克, 因此給予一定的止痛很有必要。 可口服去痛片,

也可注射止痛劑(如嗎啡、杜冷丁)。 但是, 有腦、胸部損傷者不可注射嗎啡, 以免抑制呼吸中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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