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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蟲病的診斷預防

外科手術為根治本病的首選方法, 應爭取在壓迫症狀或併發症發生前施行。 術時先用細針將囊液抽去(慎防囊液外溢), 然後將內囊摘除。 內囊與外囊僅有輕度粘連, 極易剝離, 常可完整取出。 肺、腦、骨等部位的包蟲病亦應行摘除手術。

在手術摘除包蟲內囊之前, 向包蟲囊內注入10%福馬林液以助殺死原頭蚴, 由於本品對肺部組織具有刺激性和偶有的中毒副作用, 故尤其不適用於破裂性肺或肝包蟲囊腫。 國外有人採用西曲溴胺(cetrimide)殺原頭蚴, 並認為是毒性低、效果好的理想殺原頭蚴劑, 用於人體包蟲囊摘除術前,

分2次注入囊內適量的0.1%Cetrimide, 每次歷時5分鐘, 一組10年期間通過378例的手術時應用和手術後觀察報告表明, 無1例包蟲復發, 而未用Cetrimide以前, 術後包蟲復發率為10%。

苯並咪唑類化合物是近年來國內外重點研究的抗包蟲藥物, 在動物實驗的基礎上試用於臨床並取得了一定的療效。 按照WHO意見, 阿苯達唑和甲苯咪唑均列為抗包蟲的首選藥物。 有作者認為其適應證如下:①繼發性腹腔或胸腔包蟲病, 多發生于原發性肝或肺囊型包蟲病併發破裂之後, 亦可因包蟲手術時保護不嚴, 或因誤作診斷性穿刺, 致使包蟲囊液外溢, 繼發種植擴散, 病變遍及全腹腔或全胸腔, 手術難以根除。 ②多發性或多臟器囊型包蟲病, 或復發性包蟲病, 病人不願或難以接受再(多)次手術。

③病者年邁體弱或並存重要器官的器質性疾病, 手術耐受性差。 ④經手術探查或不能根治的晚期肝泡球蚴病, 或繼發肺、腦轉移者, 藥物治療可緩解症狀, 延長存活期。 ⑤無論囊型或泡型包蟲病, 化療作為手術前後輔助用藥, 可減少復發率, 提高療效。

可苯達唑問世後, 在治療包蟲病方面有取代甲苯咪唑的趨勢, 阿苯達唑吸收較好, 其血清濃度比甲苯咪唑高100倍。 包蟲囊液中濃度比甲苯咪唑高60倍。 以治療囊型包蟲病時, 其劑量每日10~40mg/kg, 分2次服, 30天為一療程, 可視病情連續數個療程, 其療程優於甲苯咪唑, 尤以肺包蟲病為佳。 對泡型包蟲病國內有人建議長期較大劑量的阿苯達唑治療, 其每日劑量為20mg/kg, 療程可從17月~66月(平均為36月)不等,

經長期的隨訪, 發現CT掃描示明顯進步, 大部分病例原病變區域全部鈣化而獲痊癒, 有效率達91.7%。 一般病人對長期治療均能耐受, 未見嚴重的毒副作用, 但治程中宜隨訪肝、腎功能與骨髓。 孕婦忌用。

甲苯咪唑國外採用劑量與療程不一。 劑量自每日20~200mg/kg不等, 通常以每日40~50mg/kg為宜, 分3次口服, 療程1月, 休息半月再服另一療程, 一般治療3個月。 也有人認為治療囊型包蟲病者需用藥1~6月, 而治療泡型包蟲病則需延長療程, 久者可達3~5年。 療效報告不一, 部分囊型包蟲病患者可望治癒, 肺包蟲病之療效優於肝包蟲病。 甲苯咪唑吸收差, 一般空腹服用僅1%吸收, 為求提高療效, 服藥時應配合脂肪餐, 藥物容易和脂肪一併吸收,

據報告脂肪餐伴服時吸收率可為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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