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骨折的最終目的是使受傷肢體最大限度的恢復功能。 因此, 在骨折治療中, 其復位、固定、功能鍛煉這三個基本原則十分重要。
1、復位
是將骨折後發生移位的骨折斷端重新恢復正常或接近原有解剖關係, 以重新恢復骨骼的支架作用。 復位的方法有閉合復位和手術復位。
2、固定
骨折復位後, 因不穩定, 容易發生再移位, 因此要採用不同的方法將其固定在滿意的位置, 使其逐漸癒合。 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小夾板、石膏繃帶、外固定支架、牽引制動固定等, 這些固定方法稱外固定。 如果通過手術切開用鋼板、鋼針、髓內針、螺絲釘等固定,
3、功能鍛煉
通過受傷肢體肌肉收縮, 增加骨折周圍組織的血液迴圈, 促進骨折癒合, 防止肌肉萎縮, 通過主動或被動活動未被固定的關節, 防止關節粘連、關節囊攣縮等, 使受傷肢體的功能儘快恢復到骨折前的正常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