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患者如果首選藥用量(血藥濃度)已增大到治療範圍的上限, 或出現明顯的副作用仍無滿意的效果時, 則應根據發作類型, 換用其他藥物治療。 一般來說, 換藥時應等到新增藥物達到穩定血濃度後, 再緩慢撤去原用藥。 但臨床應視患者具體情況而定, 有時可在用新藥後快速將原藥撤去。
過敏反應:
如果患者用藥過敏, 一經發現就應儘快停藥, 以免加重病情。 停用首選藥時, 加用次選藥, 在次選藥還未達到穩定血濃度前, 可再加用第三選藥, 以避免換藥期間的發作。
副作用太大:
即使發作被完全控制,
癲癇病換藥可分三步進行:
緩慢增加新用藥、等待血濃度穩定和用首選藥。
這種辦法可免去患者因突然換藥而致的發作以及開始用藥因劑量過大而致的毒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