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熱性痙攣是一種常見的癲癇樣發作疾病症, 而不是癲癇, 它是幼兒在急性發熱的時候, 突然出現眼上吊、嘴唇烏紫和四肢有兩側性的抽搐現象。 發作病童伴有暫時性的意識喪失, 然後會完全恢復, 僅遺下少許疲倦感覺。 一般易發生在6歲以下幼兒;而以3歲以下、6個月以上的幼童最為多見。
依據大規模調查, 在親屬中有抽搐症(嬰兒性或熱性痙攣)發作高達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 而有癲癇症者則高至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二十五, 熱性痙攣通常都發生在二等親以內的近親中(佔百分之九十五),
由於熱性痙攣的發作頻率並不很高, 而每次發作的抽搐多半會自行緩解, 因此並不需要積極的予以治療。 不過如果發作的頻率很高或是每次發作都帶給家人照顧上的莫大困擾, 也是可以考慮藥物治療的。 藥物的治療方式有二:一是僅在發燒開始的頭兩天, 由肛門灌注抗痙攣藥;一是平時即口服抗痙攣藥, 長期服用一至二年, 以預防熱性痙攣的發生。 當然, 如果患兒存在以下危險條件時, 家長應給予一定得注意, 因為這些情況下會有可能發展成真正的癲癇症。
1.是否有癲癇(俗稱羊癲瘋)家族史。
2.是否為非典型的熱性痙攣病例;發作抽搐時間超過15分鐘, 或遺留有神經疾病症狀等。
3.幼兒本身早已有神經系統發育不良、智慧減退等不正常現象。 或過去曾患有神經系上的疾病, 已有潛在傷害, 如腦部受傷、腦炎、腦膜炎等。
另外, 專家提醒:如果是小孩一生中第一次的抽搐, 則在發作結束後, 應送到醫院檢查, 由醫師判斷是否屬於熱性痙攣。 如果已知小孩有熱性痙攣的體質, 需不需要送醫就看抽搐的情況而定。 如果抽搐終了, 小孩的意識很快的完全恢復過來, 自然不必再送醫?如果抽搐不止, 時間超過五分鐘以上而仍無緩和的跡象;或是抽搐雖然停止, 但是意識一直沒有恢復正常, 這時就必須送醫處理了。
如果小孩的臨床症狀已經確定是熱性痙攣, 則任何檢查都可以不用做。 反之, 小孩有發燒與抽搐, 臨床上無法確定是否為熱性痙攣時, 就需要做一系列的檢查了。
正當小孩在抽搐時, 必須立即把身體翻轉成側臥的姿勢, 以免口腔的分泌物嗆到氣管內。 正在抽搐時, 嘴巴與牙齒通常會咬得很緊, 這時不要嘗試用任何方法將緊閉的牙關撬開。 需要做的事是在旁邊靜待小孩抽搐停止, 直到意識完全恢復為止。 期間不必急著送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