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醫生指出, 弱視對兒童視功能的危害比近視大得多。
1 、 弱視與近視不是一回事
弱視是一種較為常見的兒童眼病。 在兒童視覺發育期間, 由於各種原因(如近視、遠視、斜視、上瞼下垂等)造成視覺細胞的有效刺激不足, 從而造成矯正視力低於同齡正常兒童的一種視功能發育滯後狀態。
在幼稚園體檢時, 醫生往往會讓孩子看視力表篩查視力, 然而兒童視力還未發育完善, 加上他們對於視力表的理解還不夠, 所以有時候會對著視力表亂指一通, 以至於檢查結果不好, 被認為是“視力差”。 家長一聽說孩子視力差就特別緊張,
專家指出, 弱視與近視根本不是一種病。 近視往往多發於學齡期和青少年, 是由於眼調節肌肉睫狀肌過度緊張或遺傳等原因造成眼軸變長引起的“看遠不清楚, 看近清楚”的眼病, 且孩子戴鏡後, 矯正視力多可恢復正常;而弱視多見於學齡前, 是一種視功能發育遲緩、紊亂, 常伴有斜視、高度屈光不正, 戴鏡視力也無法矯正到正常的眼病。 看遠看近視力都不好。
2 、戴眼鏡, 清晰視覺刺激發育
弱視對兒童視功能的危害比近視大得多。 因為近視僅僅是看遠時視力下降, 戴上眼鏡之後,
那麼, 弱視該如何治療呢?林小銘說, 弱視的患兒多伴有屈光不正, 所以檢查弱視一定要散瞳驗光, 其目的是準確地驗出實際屈光度, 才能配出合適的眼鏡。 而弱視只有在戴眼鏡矯正屈光不正的基礎上同時進行弱視訓練, 讓清晰的物像反復刺激視網膜注視中樞, 提高視覺敏感度, 才有可能提高視力, 所以治療弱視必須散瞳和配戴眼鏡。
眼鏡配好後一定要堅持戴用, 不可間斷。 在一開始戴治療弱視眼鏡, 視力並不提高多少, 這是正常的情況。 戴鏡需要一段適應過程, 只要堅持戴鏡, 視力一定會逐漸提高。
專家提醒, 眼鏡還要不斷調整度數, 這是因為弱視兒童處於發育期, 兩眼的屈光度隨年齡的增長也發生變化, 所以不能一副眼鏡一直戴下去不換。 一般3歲以下兒童每半年散瞳重新驗光一次, 4 歲以上兒童每一年散瞳驗光一次, 每次根據屈光度的變化和弱視、斜視矯正的情況, 決定是否重新換鏡。
當然, 弱視孩子的眼鏡大部分在長大後都可以摘掉的。 這是因為弱視兒童合併遠視為多見, 而隨著弱視兒童年齡的增長, 眼球的發育, 遠視度數會逐漸降低, 眼鏡片的度數也會減少, 視力逐漸恢復正常, 眼鏡就摘掉了。 當然, 治癒的弱視兒童如在發育期間不注意用眼衛生, 而引起近視, 那又需配戴近視眼鏡了。
3 、治療弱視, 多用眼視力提高快
弱視不同於一般的近視、遠視等屈光不正, 需要在兒童的視功能發育期內及時採取治療措施, 治療的最佳年齡為學齡前期(3~6歲為敏感期), 最晚年齡為學齡期(6~12歲關鍵期), 12歲之後開始治療弱視, 難度相對較大, 效果相對較差。
弱視如果發生在視覺發育敏感期是可治癒的。 目前治療弱視有戴眼鏡加精細作業、遮蓋療法、弱視治療儀等方法。 遮蓋療法是傳統的、療效確切的方法之一。 對於一隻健眼, 一隻弱視眼的患兒, 都要求遮蓋健眼, 用視力差的眼視物, 以幫助弱視的眼視力發育。 而精細訓練為針對病因, 加強弱視眼視覺刺激強度, 可明顯改善弱視眼的視功能。 精細訓練包括如繪畫、描圖、穿針、剪紙等,
專家指出, 弱視兒童一定要加強精細作業的訓練, 糾正家長“用眼過多使視力下降”的錯誤觀點。 其實弱視眼越用, 視力提高越快。 弱視的治療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家長要意識到耐心細緻配合治療的重要性, 必須按醫生要求, 讓患兒配合治療。
Tips
如何及早發現孩子弱視
(1)嬰幼兒有追光的特點, 尤其是顏色鮮豔的物件, 在4-5個月的時候, 家長就可以拿顏色鮮豔的玩具逗引孩子, 看其是否注視玩具, 否則很可能就是弱視。
(2)幼稚園的兒童, 3歲時經過簡單的視力教認, 絕大多數都會認視力表。 有條件的幼稚園要對孩子視力每年進行一次普查篩選, 家長也可自購一張標準視力表, 掛在光線充足的牆上, 在5米遠處讓孩子識別。 檢查時一定要分別遮眼檢查,不可雙眼同時看,防止單眼弱視被漏檢,反復認真檢查幾次,若一眼視力多次檢查均低於0.8,則需帶孩子到醫院作進一步檢查。
(3)弱視兒童往往有除了視力低下以外的其他表現,如斜視、視物歪頭、眯眼或貼得很近等。一旦發現孩子有斜視的現象,應儘早到醫院眼科檢查、確診,因為約有1/2的斜視合併弱視。
檢查時一定要分別遮眼檢查,不可雙眼同時看,防止單眼弱視被漏檢,反復認真檢查幾次,若一眼視力多次檢查均低於0.8,則需帶孩子到醫院作進一步檢查。
(3)弱視兒童往往有除了視力低下以外的其他表現,如斜視、視物歪頭、眯眼或貼得很近等。一旦發現孩子有斜視的現象,應儘早到醫院眼科檢查、確診,因為約有1/2的斜視合併弱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