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中醫的診斷方法, 對於病人複雜的症狀, 進行分析綜合, 判斷為某種性質的證(證候), 這是“辨證”:進而根據中醫的治療原則, 確定治療方法, 這是“施治”。 例如患者初起有頭痛、身熱、自汗、微畏寒、口渴、咳嗽、苔薄白、脈浮數等症狀, 經過分析綜合, 判斷為“風溫”病初期的風熱表證, 其治法為辛涼解表, 用辛涼平劑“銀翹散”(參見“辛涼解表”條), 這就是“辨證施治”的具體過程。 中醫所說的“病”和“證”, 概念不同, 但兩者的關係不可分割。 “病”是一個總稱, “證”是“病”所表現的主客觀症狀, 是症病的病因、病位、性質和病人身體強弱等互相聯繫的一系列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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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證施治
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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