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處置是指在受傷現場和運送途中所採取的一系列臨時性的應急醫療措施, 目的在於搶救生命、保護患肢、防止組織再損傷和再污染, 使之能安全而又迅速地到達就近醫院, 以便獲得進一步的妥善治療。 對疑有骨折的傷患均應按骨折進行急救處置。 一切動作要求謹慎 、穩妥和輕柔。 首先應搶救傷患的生命。
(一)骨折傷患的傷情判斷 根據傷患的外傷史、生命體征變化和受傷部位簡單而迅速地做出傷情判斷。
(二)初步的復蘇措施 可根據傷患的重要體征變化採取相應的復蘇措施。 若傷患心跳、呼吸停止,
(三)止血和傷口包紮 應注意無論傷口大小都不宜用未經消毒的水沖洗或外敷藥物。 絕大多數傷口出血用壓迫包紮後即可止血,
(四)傷肢妥善固定 急救固定的目的是:避免搬動過程中骨折軟組織、血管、神經或內臟器官的進一步損傷;減輕傷患的疼痛, 並有利於防止休克;便於傷患的運送。 因此任何疑有骨折的傷患在送往醫院作確定性治療之前, 都應用妥善方法將其傷肢可靠地、臨時固定起來, 固定的範圍要超過上下關節。 固定材料應就地取材, 樹枝、木棍、木板、槍支等都適於作夾板之用。
(五)迅速運送傷患 骨折傷患須經妥善固定後再運往醫院, 運送途中應有醫護人員密切觀察和陪同。 特別要注意脊柱骨折時的搬運方式和姿勢。
1.脊椎外傷傷患的搬運 對脊椎傷傷患應用木板或門板搬運, 方法是先使傷患兩下肢伸直, 兩上肢也伸直並放於身旁。 木板放在傷患一側, 2~3人扶傷患軀幹, 使其成一整體滾動移至木板上, 或3人用手臂同時將傷患平托至木板上。 注意不要使傷患的軀幹扭轉, 切忌使用摟抱, 或一人抬頭、一人抬足的方法, 同時禁用涼椅、籐椅之類的工具運送傷患。
2.頸椎外傷傷患的搬運 在搬運頸椎損傷的傷患時,
3.合併截癱的傷患搬運 在運送截癱傷患時, 木板上應鋪一柔軟的褥墊, 傷患衣物裡的堅硬物件應及時取出以防壓傷。 禁用熱水袋或鹽水瓶等進行保暖以免發生燙傷。